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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8-12-3 1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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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特殊要求
1、规划净用地总面积: 6027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文化设施用地;
3、用地位置:洪山区和平街白马洲村(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二、土地使用强度
1、最大建筑面积: 15.08万平方米(其中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
2、最大容积率:按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四、特殊要求
1、在用地范围内临团结大道一侧应控制不少于10米宽的绿化带;
2、应按规划要求在用地北侧和东侧控制10米宽公共通道,在用地西侧控制15米宽公共通道。
3、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4、项目建设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5、项目建设应按照《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 8号)、《关于印发<武汉 市壮西配式建筠建设答理实施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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