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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0 08: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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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房产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租赁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以东、同兴路以南、冠洋小区以西、吉林大路以北的晨宇5号楼房屋B2F-6F(地下2层到地上6层)部分区域,总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7年零9个月(包括免租期15个月),租赁费用总计523,743,858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经营期内共分66期支付 。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租赁概述
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租赁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需要,
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租赁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以东、同兴路以南、冠洋小区以西、吉林大路以北的晨宇5号楼房屋B2F-6F(地下2层到地上6层)部分区域,总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7年零9个月(包括免租期15个月),租赁费用总计523,743,858元,其中,B1F-6F租赁区域租金总额为491,220,972元,B2F停车场租金总额为32,522,886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经营期内共分66期支付。
上述租赁资产主要用于经营国内外各大品牌服装服饰、百货,潮流主题餐饮,儿童娱乐机构,高端精品超市,体育文化等综合性业态,形成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育文化功能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时尚生活体验。项目地处长春市空港要道,位于东部核心商圈,未来将逐步发展成为地区商业新地标,引领现代百货新风尚。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租赁对方基本情况
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晨宇5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学东
注册资本:1,300万元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服装、鞋帽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房禹廷持有其99%股权、吕春玲持有其1%股权。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41,284,842.31元,总负债为1,016,977,076.52元,净资产为-175,692,234.21元,2017年度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31,760.46元,净利润-26,827,839.9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81,381,526.99元,总负债为964,351,986.18元,净资产为-182,970,459.19元,2018年1-6月,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4,840.03元,净利润-7,275,303.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的位置及面积:
本次租赁房屋为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以东、同兴路以南、冠洋小区以西、吉林大路以北的晨宇5号楼房屋B2F-6F部分区域,总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
2、租赁房屋的抵押情况:
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将上述房屋抵押给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理处为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春晨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即到2021年2月8日止。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以东、同兴路以南、冠洋小区以西、吉林大路以北的晨宇5号楼的房屋B2F-6F部分区域出租给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为17年零9个月(包括免租期15个月),租赁费用总计523,743,858元,其中,B1F-6F租赁区域租金总额为491,220,972.00元,B2F停车场租金总额为32,522,886.00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经营期内共分66期支付。
鉴于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目前租赁合同尚未签署。
五、 本次租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资产主要用于经营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育文化功能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地处长春市空港要道,有利于加快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商业网点的拓展,扩大公司商贸产业在长春地区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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