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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22: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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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具体内容
推动自贸区政策延伸
根据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与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分别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地将共同推动自贸区政策创新的延伸,促成“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保税仓储物流基地”获批,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国家赋予天津自贸区的各项政策依法复制推广至曹妃甸综保区,区内企业可在滨海新区注册,在曹妃甸开展进出口业务,享受天津自贸区与曹妃甸综保区双重优惠政策,税收实行两地分享。支持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设立天津自贸区政策延展区,推动自贸区优惠政策向曹妃甸辐射,共同推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并支持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政策在曹妃甸延伸,在平台建设和资源利用上探讨合作。
实现资源共享
搭建融资平台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与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充分发挥中心商务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以及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土地、仓储物流方面的优势,吸引企业在中心商务区注册,在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开展仓储物流和国际分拨业务,实现功能性资源共享,更好服务于外向型贸易和高端制造产业需求。择机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和投资公司,支持中心商务区投融资企业在曹妃甸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推进两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产业项目转型升级。
加强贸易合作
根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与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将推广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平行进口汽车业务模式,带动曹妃甸综保区整车进口及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复制推广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模式,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曹妃甸设立分支机构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支持在曹妃甸综保区设立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分拨配送中心,共同拓展市场。
推进津冀(滨唐)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
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与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推进津冀(滨唐)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框架协议,双方将加强发展理念的相互借鉴和政策体系的对接互动,共同研究探索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软硬环境的建设,探索差异化合作发展模式、合作机制等多方面进行合作,推动双方科技、产业、服务、人才等多元协同发展。以大型海工装备、海洋油气开采储运、高附加值船舶及关键配套设备、海洋工程服务为一体的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链条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工装备龙头企业集团,形成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影响力的产品。重点围绕港口物流、跨境贸易和电子商务、通用航空、现代化工、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支持优势产业转移对接,促进产业项目组团发展,同时开展高端人才互访,建立日常交流合作机制。
发展进口商品直营中心
根据天津东疆进口商品直营服务有限公司与唐山曹妃甸中润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发展进口商品直营中心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展开合作,推进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进口商品体验中心的建设工作,打造进口商品展示及销售服务平台,进一步促进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
支持港口和航线合作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港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港口和航线的合作框架协议,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并支持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港务有限公司开通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码头至天津港集装箱外贸内支线班轮,双方给予相应政策性支持,同时,双方将以此协议为合作基础,继续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积极开拓及发掘新的合作领域。
开展国际贸易服务相关合作
唐山曹妃甸中润开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与天津自贸试验区津澳国际贸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实际业务运营发展需要和基础条件成熟配套情况,以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为合作的载体,在建设国际商品采购中心,建设葡语国家仓储物流、进出口加工项目,建立贸易金融服务平台、打造进出口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业务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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