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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23: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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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对唐山建设京津冀区域性中心城市给予针对性支持的建议》(第2861号)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发展壮大石家庄、唐山、保定城市规模,发挥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打造河北经济增长极。今年2月,《“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唐山市要建设带动冀东地区发展的增长极、环渤海重要港口城市、新型工业化基地和与北京联动的临港产业协作示范区。按照《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我委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唐山市加快发展,发挥唐山市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关于支持建设京津冀东北部物流中心
2009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唐山市列为17个全国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之一。2013年,我委印发实施《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将唐山市列为全国29个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之一。2015年,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时期继续重点支持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和多式联运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目前,交通运输部已将唐山曹妃甸钢铁物流园列入《“十三五”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方案》。我委还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唐山市重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在相关政策制定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继续支持唐山市承接北京货运枢纽功能转移,建设区域物流中心。
二、关于支持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中心
(一)关于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我们积极支持曹妃甸港口后方铁路集疏运体系建设,支持港口与铁路企业加强合作,提高铁水联运服务水平和联运效益。2016年5月,我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津冀港口群集疏运体系改善方案的函》(发改办基础〔2016〕1352号),对天津市、河北省有关方面联合编制的《津冀港口群集疏运体系改善方案》提出了贯彻实施的意见,明确我委、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和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在政策创新、项目推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交通运输部正会同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十三五”重点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方案》,初步将曹妃甸港区相关疏港铁路支线纳入其中;交通运输部在制定的《“十三五”全国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集疏运公路建设方案》中,也初步将曹妃甸港区赤曹公路纳入其中。下一步,我委和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能,指导和推动相关方案实施,并结合相关疏港铁路、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建设进展,适时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二)关于支持调整港口结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津冀港口协同发展,强化各港区之间的分工协作,着力推进港口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积极支持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站在津冀沿海港口群“一盘棋”的高度,调整港口结构,完善港口功能,优化航线布局。
(三)关于论证曹妃甸国际机场项目。我委会同国家民航局正在编制《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30年)》,初步提出到2030年,实现所有地级行政单元、20万人口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单元、5A级旅游景区和95%以上的陆路、港口一类口岸在直线距离100公里范围内都能享受到航空服务。唐山机场已于2010年7月通航,2015年完成旅客吞吐量25.1万人。曹妃甸区为唐山市市辖区,河北省有关方面可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航空运输需求、空域保障能力等因素,对曹妃甸机场建设必要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三、关于支持建设公共服务中心
《规划纲要》对推动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作了明确部署。有关方面编制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实化了《规划纲要》明确的相关任务和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在医疗卫生方面,卫生计生委已将唐山市列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指导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探索医疗卫生领域一体化的路径;经与河北省共同研究,初步考虑将唐山等地建设成为河北省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解决城镇职工跨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2015年,京津冀三省区共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16.2万人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7928人次。三是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手续等作出明确规定。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道,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细化实化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京津冀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力争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关于支持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2015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委、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规划(2015—2020年)》(工信部联规〔2015〕416号),明确提出唐山曹妃甸区要积极承接北京制造业转移,建设世界一流的石化产业、精品钢、重型装备制造基地,成为首都功能拓展区和协同发展示范区。我委还通过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资金,在智能制造领域支持唐山市海上钻井平台装备制造智能化焊接车间建设。自上世纪90年代起,科技部启动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和认定工作,截止2015年底,全国共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24家、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62家。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和支持唐山市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打造成为带动京津冀产业升级转移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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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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