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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o8880286 于 2016-4-7 18:31 编辑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项目相关信息。
一、项目概况
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西起湘雅路文昌阁,经烈士公园、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南接人民路,东至东屯渡万家丽路,全长约8.4 km。本项目建设内容仅为土建工程,包括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及交通疏解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环评仅分析项目建设期环境影响,施工期排污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生活污水、场地冲洗水、施工弃土、施工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另外施工对城市景观、对现有道路交通和周边公众出行等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噪声: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长沙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向沿线受影响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②废气:应按《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料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
③水环境: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旱厕,施工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
④固废: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开挖土方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⑤生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必须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购买商品土,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城市绿化植被。
⑥社会环境:为减缓项目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安置告示牌,及时告知过往车辆工程施工情况。施工期做好征收安置工作。而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应立即停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有效保护。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长沙市相关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在施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降低。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以项目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电话:0731-86850857 邮箱:janny.chou@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杜花路166号(高铁南站正对面) 邮编:410007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105号)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南路16号金烨融府B座19098号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31-84162899 邮箱:luoxuxus@163.com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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