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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土建设计(TJSJ-1~TJSJ-4)标段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土建设计(TJSJ-1~TJSJ-4)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总体概况:轨道交通6号线(东西向、机场线)起自雷锋湖片区,途径桐梓坡路、湘雅路、迎宾路、人民路,至黄花机场东航站区站,线路长48.1km,全为地下线,设车站34座。在东端设黄梨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在西端设雷锋东停车场。总投资约336.7亿元。
1、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土建设计(TJSJ-1~TJSJ-4)标段
2、招标编号:BDFR-2016HN005
3、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4、标段划分: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本次招标共计分十九个标段,其中总体总包设计1个标段,设计咨询1个标段,施工图审查1个标段,勘察3个标段,土建设计6个标段,测量1个标段,系统设计6个标段。本招标文件为土建设计(标段号:TJSJ-1~TJSJ 4)标段招标文件。
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土建设计1标段:麓谷西站--麓枫路站——玉兰路站—望岳路站——教师村站——岳华路站(不含),5站5区间,包括车站建筑、结构,区间隧道,车站环控通风、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车站综合管线、车站物业、影响车站及区间稳定的地块概念方案等设计及周边构筑物基础资料调研,BIM工作配合, 施工图预算编制。其中车站公共区装修、导向设计不在其内,另行招标。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里程、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标段合同范围。
土建设计2标段:岳华路站(含)-桐梓坡路站——文昌阁——芙蓉中路——烈士公园(含), 5站4区间,其中在桐梓坡路,6号线与4号线(前期线路)换乘。包括车站建筑、结构,区间隧道,车站环控通风、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车站综合管线、车站物业等设计及周边构筑物基础资料调研,BIM工作配合, 施工图预算编制。其中车站公共区装修、导向设计不在其内,另行招标。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里程、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标段合同范围。
土建设计3标段:烈士公园(不含)-迎宾路口站—窑岭站—朝阳村站—东郡站—人民东路站(含),5站5区间。其中6号线与2号线在迎宾路站换乘,换乘节点已随2号线一期工程实施;在朝阳村站,6号线与3号线(先期线路)换乘。在东郡站,6号线与5号线(先期线路)换乘;共5站5区间,包括车站建筑、结构,区间隧道,区间风井、车站环控通风、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车站综合管线、车站物业等设计及周边构筑物基础资料调研,BIM工作配合, 施工图预算编制。其中车站公共区装修、导向设计不在其内,另行招标。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里程、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标段合同范围。
土建设计4标段:人民东路站(不含)-花桥村站-双杨路站-红旗路站-合平路站-东四线站(含),5站5区间。其中在合平路站,6号线与8号线(近期线路)换乘;5站5区间,包括车站建筑、结构,区间隧道,车站环控通风、给排水及消防、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车站综合管线、车站物业等设计及周边构筑物基础资料调研,BIM工作配合, 施工图预算编制。其中车站公共区装修、导向设计不在其内,另行招标。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里程、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标段合同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具体详见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8、设计进度要求:各标段设计进度满足业主建设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土建设计TJSJ-1 至TJSJ-4各标段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3投标人2011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3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中的第2.1至2.4条的要求;
3.4联合体参与方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城市道路)甲级设计资质及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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