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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awn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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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7 22:4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拥抱农田,真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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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0: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之峰 发表于 2020-9-17 20:32
那昨天家军SJ的指示,高规格,加速开发云城,拉高标杆建设城西CBD,

你代表杭州不执行?

不是不可以执行,是不能在余杭执行,其他地方照样建设没见他提永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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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4: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hzwll 发表于 2020-9-17 15:24
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 ...

学土地的来说一句,楼上确实没错,也没偷换概念,云城周边的土地开发可以的,但性质必须变更,农用地不可能在未转建设用地性质的情况下直接上项目。也就是说,要等这种用地手续批下来才可进行出让建设等,至于手续能不能办的下来,就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了,要看指标和政策等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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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4: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傍晚烛光 于 2020-9-18 14:39 编辑

永农划定红线后,相关执行细则也是慢慢出台的,包括永农必须耕作不能抛荒,不能是旧矿区工业区住宅区拆迁而来的污染土地,不能是自然滩地,不能是肥力不足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坡梯田,永久农田是粮食保障,所以上好的农用地筛选很重要,二类农用地应该是比较容易替换掉的,懂了吗,永农自己也需要选出更好的土地,包括山顶缓坡的山林地块(特质人工次生林)转农用,因为这些地块光热水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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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5: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zwll 于 2020-9-18 15:16 编辑
512417409 发表于 2020-9-18 14:07
学土地的来说一句,楼上确实没错,也没偷换概念,云城周边的土地开发可以的,但性质必须变更,农用地不可 ...


我一直强调的是可以开发, 但是必须遵守法规, 也就包含了你说的性质变更问题!
这是正常流程啊, 不仅仅杭州, 各地的建设都会遇到土地性质变更的问题!
我并没有否认这个土地性质变更流程的存在和合理性, 我的意思是云城是提前就规划的,指挥部都挂牌了, 作为省里都大力支持的新城, 这些问题在规划阶段就应该有足够的把握!不然就太毛糙了!
理清法规问题是规划的大前提, 土地红线问题新闻经常会强调, 6月份自然资源部也发文强调了,这本身不是什么突如其来的新政策, 无非就是提醒各地土地利用要遵纪守法而已!
袁家军前天还在云城听取了规划建设情况,中国特色决定官方此类新闻都是把主要问题都安排好了一号才会出场,不然脸往哪里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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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hzwll 发表于 2020-9-18 15:06
我一直强调的是可以开发, 但是必须遵守法规, 也就包含了你说的性质变更问题!
这是正常流程啊, 不 ...

浙江一号,杭州一号二号都去了,然后有人说不让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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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5: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512417409 发表于 2020-9-18 14:07
学土地的来说一句,楼上确实没错,也没偷换概念,云城周边的土地开发可以的,但性质必须变更,农用地不可 ...


手续能不能办的下来,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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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图  就感觉更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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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21: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W院“下放”永久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农民可以享有基本权力吗?
2020年03月17日 10:31 来源:新浪财经点击量:2071

3月12日下午,国W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以下简称“决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ZF更大用地自主权。



一是,将国W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W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批准。

“这是针对去年地方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即非基本农田的农用地在转变为建设用地过程中,土地审批权限由国W院统一行使,这在程序规范的同时,也导致地方推进基建项目的进度有所延迟。因此,授权地方能够加快基建项目的推进速度。”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杨畅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但市场对此不应过度解读。“一是授权后基本权力还在中Y,监管不会放松;二是从管理层面看,规划、新增用地指标、年度计划的实际控制权还在,这是关键;三是基本农田之外的操作空间其实也不是很大。”一位不愿具名的自然资源部人士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

在此之前,农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实行国W院和省级人民ZF两级审批,严格且繁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收永久基本农田”、“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都需要国W院批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W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其中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还需量质并重地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上图入库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为: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低于35公顷;征用其他土地低于70公顷。

过去几年,国家对城市边界把控比较严格,划出了“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业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与日俱增,国有土地已远远不能满足建设需要,尤其在很多大城市,土地开发被迫进入“存量时代”,建设用地尤为紧张。

有分析指出,此次土地审批权下放,由从“自上而下”指标分配转为“自下而上”供需撮合,有利于解决指标浪费和低效问题,有利于放松对大城市“发展空间”限制。

根据决定,将国W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批准;并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W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批准。后者被业内认为是该政策的重点突破部分。

也就是说,之前必须由国W院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审批全部下放到省一级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省份人民ZF制订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并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W院将收回委托。

利好基建项目与稳地产

根据自然资源部2018年曾下发的《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除党Z央及国W院明确支持的重大项目、军事国防类项目外,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机场、铁路、公路等交通基建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和水利项目。

因此,此次农用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有望在较大程度上疏通基建项目前期实施障碍。

今年以来,从高层会议的多次部署,到资本市场的资金热捧,“新基建”正成为一大热词。今年的首次国W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出台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政策。从内涵上看,“老基建”指的是交通、邮电、供水供电等传统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而“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领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审批权下放当中,包括北京、上海在内8个省市获得了额外的永久基本农地审批权,该8个省市皆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资金充沛。

“此前由于永久基本农田在划分时大都未对基建项目做过多考虑,导致较多基建项目受其制约而推进受阻,此次政策推出有望促进这些试点省市在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基建项目审批与建设,试点省份交通基建设计公司有望率先受益,基建领域建筑公司亦将从中受益。”国盛证券研究员夏天认为。

华创证券分析师袁豪则分析表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规模对一个地方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具有直接影响,本次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将有利于优势地区获得更大空间和更高质量的发展。其中落实到房地产行业而言,主要针对于一二线城市或者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后续此类城市发展的土地使用需求和土地供应指标之间将得到更好的匹配,也将更好的服务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精神,利于后续此类房地产市场稳定而健康的发展,也符合我们此前对于后续房地产行业政策或将遵循“先供给后需求”的支持路径的判断。

不过,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空间有多大,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正如前述自然资源部人士所分析,从管理层面看,规划、新增用地指标、年度计划的实际控制权还在中Y,这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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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08: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hzwll 发表于 2020-9-18 15:06
我一直强调的是可以开发, 但是必须遵守法规, 也就包含了你说的性质变更问题!
这是正常流程啊, 不 ...

我只能说没你想得那么顺利,因为现在规划事实上还做不到多规合一,也就是项目的规划和土地空间规划还没有实现一张底图,绝大部分的项目都是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去协调解决土地问题的,宣布项目和指挥部成立往往只是一个开始,不代表土地的问题已经都解决了。当然,大项目会有一些优势,其他一些问题会给它让路,云城应该是有这个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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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08: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之峰 发表于 2020-9-18 15:58
手续能不能办的下来,

哈哈——

即便是雄安,规划推进过程中一样遇到土地问题,也需要协调,协调就会有时间成本,这个不用笑,更不能指望省里老大去了就一切都因人而解,每个层级都有每个层级会遇到的问题,楼上的思维总是书记省长都宣布了,这个事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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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0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hzwll 发表于 2020-9-18 15:06
我一直强调的是可以开发, 但是必须遵守法规, 也就包含了你说的性质变更问题!
这是正常流程啊, 不 ...

兄弟,中国没有这个特色,雄安官宣以后一样遇到很多土地协调问题,你如果从事过规划编制的工作,就会知道土地的问题是项目最大的问题,规划为什么经常要调整,土地性质变更不了或者一时变更不了是在推进过程中常有的事情。计划不如变化,这个真的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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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08: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之峰 发表于 2020-9-18 15:58
手续能不能办的下来,

哈哈——

不知道你在笑什么,但是用地手续办不下来很常见,或者办下来就要个一年半载,不用说云城怎么怎么,雄安17年官宣,现在一样还有暂时调整不了的地块,这些都是项目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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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08:1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zwll 于 2020-9-21 08:48 编辑
512417409 发表于 2020-9-21 08:10
兄弟,中国没有这个特色,雄安官宣以后一样遇到很多土地协调问题,你如果从事过规划编制的工作,就会知道 ...


既然是大项目,我觉得就不可能一帆风顺,比如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城市修高楼还有烂尾的呢!杭州每年都需要向衢州买地其实就是用来置换指标,这本身说明这种事情的操作过程并不顺利,但是像云城这种,浙江一号上任第一站访问的高标准大项目,过程不管多艰难,腾挪空间一定会向它倾斜,凡事没有百分百的成功率,只是概率问题,但是至少不是前面那个人说的因为永农就没法开发对吧!
目前的西站枢纽,云谷,西湖大学,中法航空大学不都在开工建设吗,这几个都在云城的范围之内,其实占了不少地了!大格局不会受影响!
在发展中解决发展的问题嘛,没九成把握,还安排浙一号去考察做啥,这就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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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08: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逸雪霁蓝 于 2020-9-21 08:43 编辑

      近年来,余杭区区认真贯彻党中 央、国务 院和省 委省政 府、市 委市政 府关于建设数字中国、全省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实施“三化融合”行动和“六新”建设(新基建、新消费、新制造、新电商、新健康、新治理)等决策部署,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加快5G、云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等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布局建设之江实验室、阿里全球总部、阿里达摩院、阿里巴巴浙江云计算仁和数据中心、阿里云supET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浙大超重力实验室、浙商数字产业园等新基建项目,余杭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底座”将更加扎实。

       目前,未来科技城已建成国内首个5G全覆盖、提供完整5G产研条件的5G创新园;梦想小镇成为全国首个5G融合示范特色小镇;临平新城重点打造中国联通(杭州)5G 创新中心,建设连接全国的产业互联网云平台和5G+创新联合实验室;中泰街道计划打造余杭区5G应用第一镇街。计划到2022年底,余杭全区将建成5G基站5000个,5G网络建设延伸至各镇街,完成全区5G网络广覆盖!

       数字经济不仅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平台,也是改写经济版图和重塑产业结构的新引擎,将源源不断地给地方经济注入强大动力。下一步,余杭将继续跟踪推进实施项目,加快谋划项目转化,促进新老基建、“产基一体”加速融合,重视“软基建”综合提升,为余杭未来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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