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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0 13: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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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华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要求兴建美华中心(暂定名)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通过我局组织的该项目核准咨询暨初步设计会审。经研究,同意核准美华中心(暂名)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为宁波美华实业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投资者名称:德邦控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美汇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古塘街道太屺村(市文化商务区03#-C地块),东临市文化商务区03#-D待建地块,南临剧院路,西临新城大道,北临市文化商务区03#-A待建地块。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2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本项目为自建房。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商务办公楼一幢,地上层高19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424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88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8522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022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3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87平方米,开闭所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55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39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19.9%;绿地率5%。设计机动车停车位251辆,其中地面19辆,地下232辆。非机动车位707平方米,其中地面422平方米,地下285平方米。建筑高度69.9米。
四、建筑结构设计: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结构选型采用现浇框筒结构体系,利用电梯井楼梯间做成混凝土剪力墙筒体结构;主楼拟采用大直径混凝土钻孔灌注摩擦端承桩,地下室拟采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五、原则同意工程总平面布置及公用工程有关给排水、电气、消防安全、人防、智能化、节能、暖通、环境保护等,具体应根据会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优化,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863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七、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经宁波发改委审查通过,具体请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以落实。
八、项目招标方式及建设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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