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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 0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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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海大桥(斗门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08月03日
珠海市香海大桥(斗门段)工程项目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珠海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上述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发布征地公告。征收土地补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海大桥(斗门段)工程项目。
二、批准机关、文号、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复,自然资函[2018]51号,2018年4月24日。
三、征收土地位置: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
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该项目用地涉及征收斗门区白蕉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0.3062公顷(其中耕地6.528公顷)、建设用地0.6361公顷、未利用地0.019公顷。
五、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含临时设施)补偿标准按《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4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文件规定以外的青苗和附着物以经批准的市场信息价或评估价为补偿依据。
六、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后,公证部门已对该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貌以及涉及的现状进行数码实景录像和拍照,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已进行了调查登记,作为计算登记补偿的依据。
七、详细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坐标请于2018年8月29日前到以下任一单位查询:
1、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征收土地办公室,地址:斗门区白蕉镇省道272线旁,联系电话:0756-6252166。
2、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湖滨二区9号,联系电话:0756-5510681。
八、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止。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自然资函[2018]51号用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香海大桥珠海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自然资函[2018]51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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