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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6 1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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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yaow 于 2022-12-9 10:40 编辑
港島東中心(One Island East) 68層 298.10米 2008年 太古地產 華蘭路18號 寫字樓 主水平基準上301.00米(TOP:308mPD)
2003年太古地產將持有的匯圃高爾夫球場(位處太古城的範圍內)的地積比率轉移,一同計算在港島東中心的地盤面積及發展樓面,與毗鄰的萬邦工業大廈(原華蘭路16至18號)合並發展。因此得以興建主水平基準上高於300米港島東中心(當時城規會分區計劃大綱未出臺未有對新建築高度嚴格限製),而不用補地價。其後,港島東中心的前身-益新工業大廈(原華蘭路14號)及萬邦工業大廈,於同年被拆卸。
根據規劃署和城規會的資料詳細查證,港島東中心308米高度是主水平基準上即mPD可理解為大廈最頂層海拔高度(top roof),大廈所處地面1層海拔高度約為9.5-10米,所以大廈高度不足300米(308-9.8),大廈使用最高樓層為301mPD(規劃署一般按最高使用樓層 (main roof) 來計算大廈高度)
大廈地面附近主水平基準上高度(mPD)
由於早年城規會分區計劃大綱未出台,現時港島東中心所處地段對建築物高度沒有限制,早年也沒有對於山脊線以下20%不被遮擋限制,所以太古地產利用地積比率把旁邊地皮轉移合併為地積比率30倍主水平基準上超過300米的摩天大廈,分區計劃大綱出台後該地段日後重建被限制高度為主水平基準上2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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