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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 19: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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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本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781-48-01-050934,并由**同意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台山市人民**办公室、开平市人民**办公室2020年5月20日出具了《关于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工作推进会议纪要》(25号),明确由台山市交通运输局、开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该项目投资人招标等前期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广(州)台(山)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34.5m。线路起点设于开平市百合镇西侧罗汉山互通连接中(山)开(平)高速,自北往南经过开平市百合镇、蚬冈镇、金鸡镇、赤水镇和台山市深井镇、汶村镇,线路终点处与西部沿海高速相交后设平交与国道G228相接,线路全长约53.39Km(其中开平段约27.364Km,台山段约26.026Km),占地6469.9亩。
项目全线于台山市境内设置百足山隧道(长740m)、龙图迳隧道(长420m);设置桥梁14389m/31座(开平段6448m/15座,台山段7941m/16座);设置罗汉山、蚬冈、金鸡、那扶(位于开平境内)、深井、高洞、五乡7处互通立交,预留互通1处(位于开平境内与斗(门)恩(平)高速相交的高咀枢纽互通);设置林溪服务区(位于台山市境内)。
桥梁总长14389m(包含互通主线)占路线总长的26.95%。其中特大桥和大桥14227m/29座(特大桥4座),中桥162m/2座。
(2)特许经营年限:暂定29年,其中准备期1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收费期暂定25年,最终以**批复收费期为准;经营性资源开发期为取得时所约定的周期。
(3)项目实施方式:特许经营方式(具体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4)投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为25%,剩余75%资金由投资人或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5)股权结构:本项目投资人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出资,占项目公司100%股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确定广台高速公路开平至台山段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养护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经营性资源开发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各自行政区域划分,无偿移交给台山市人民**、开平市人民**或其指定的机构。对于经营性资源及其附属设施,如开发周期已结束则一并移交,如开发周期未结束,则按规定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进行资产剥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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