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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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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0815 发表于 2024-1-18 12:24
非机动车道太少了,很多路本来就只有4车道,违停占2个车道,然后私家车和电动车抢1个车道,体验太差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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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个知乎的帖子,我觉得说的蛮到位的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0458627/answer/3344637474?utm_psn=1731304286062166016
交通秩序的本质就是共识。只有大家形成共识,才能预判对方的行为,就能高效地通行。
道交法就是以法律明文规定的时候,给人们确定了共识:
红灯不能通行,所以你这边绿灯两侧红灯,你可以放心地通过路口;
不能压越实线,所以在隧道里面你不用担心隔壁车道的车会一盘子打过来;
应当按照限速行驶,不得超速,就算超速20%以上就会被处罚,所以你用限速高一些的速度变道时,瞟一眼后视镜,后方30米内没车,就不用担心会有个傻逼超过限速50%以上的速度子弹一样冲上来跟你发生事故。
而武汉是一个江湖气、市井气很重的城市,导致在交通共识方面,和其他地方有一定偏差。
比如,在武汉,通常是人让车的。因为车通过人的时间,比人通过马路的时间要快得多,所以人稍微等一下车,对于整体交通而言要高效。如果是通畅的道路,车流不断,车一辆接一辆通过,那么老武汉人都会逆着车流的方向往前走,等车流过去以后再直接过马路;而如果道路拥堵缓行,你放心,哪怕你20km/h的时速滑行,但只要他觉得你后面还是会因为堵车刹停下来,那么老武汉就一定会直接走你前面赌你一定会刹车。
武汉的这个共识并不低效,只是不容易跟其他地方难以谐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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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如果说车让人是共识,只要是行人和机动车都能合法通行(如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直行绿灯,右转机动车和直行过马路行人这样到道路),那么只有在这个共识根深蒂固,行人不需要仔细观察车辆,只要确定车辆在正常(没有超速、骑线),那么自己就能大胆走过去,机动车一定会减速、刹车让行的情况下,才能算整体交通效率提升了。
可是在中国大部分“车让人”的地区,是人在路口观望,看到有车过来逡巡而不敢进,直到机动车减速、停稳在路口,行人才放心大胆的过马路。本来人直接走过去,机动车也不用减速,正常收油人走过去以后机动车才到路口,效率不高吗?可惜“车让人”并没有真正成为共识,行人还是不敢直接走,于是还是要等车停稳,双方的效率都降低了。
对于车让人,真正的教育不在机动车这边,机动车这边只需要路口摄像头严罚几次就都老实了。真正的问题就在于行人,需要教育行人,现在全民拥车率很高了,开车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开车的也都是普通人,道交法规定了车要让人,我们也会处罚管理,所以车是一定会让你的,你过马路就闭着眼睛走过去就行了。
否则,这种人在心理和习惯上还是让车,车被法律束缚停车让人,两边都要在路口停下才能形成的“共识”,根本就不是一个高效的共识。武汉人性子急,追求效率,见不得这种面子行为,但武汉又不够发达开放,还冒得形成“车一定会让人,人放心大胆过”这种先进共识的板眼,所以自然交通参与者都选择原有的共识,甚至连交通管理者也支持这种共识(基本没有礼让行人处罚了,但是武汉早高峰会在学校的路口布置警力,引导车辆行人有序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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