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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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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型城市的政策措施
十多年来,深圳市不断加大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一是营造自主创新政策环境。20世纪90年代初期, 深圳主要在分配制度和人才政策上实现了突破,吸引了大批高素质的创新人才;90年代后期,深圳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制定了以“22条”为代表的一系列政策,推动本土创新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深圳先后出台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政策,使自主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二是健全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了自主创新投融资体系、官产学研资介合作网络和以“高交会”为代表的自主创新成果交易平台;聚集了一批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并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三是完善自主创新支撑条件。先后规划建设了11.5平方千米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50平方千米的高新技术产业带、 40多家创新企业孵化器;创建了清华研究院等一批按照新机制运作的创新平台;支持海内外机构在深圳建立研发中心;政府在自主创新环境建设方面的努力,有效地改善了创新环境。
深圳经过25年的发展,面临着空间、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在紧约束条件下,深圳要获得可持续的更大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的主导战略地位,通过自主创新突破约束瓶颈,推动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深圳过去十几年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创造了目前每平方千米产生2.17亿元GDP和7000万元税收的良好效益,且万元GDP能耗、电耗、水耗和建设用地分别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8%、64.7%、11%和不到一半。这充分说明,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完全可以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在深圳发展面临重大转变的历史关头,中央提出了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大决策,并且要求深圳“要以特别能创新的精神风貌和特别优良的创新环境,将深圳特区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指明了深圳今后发展的方向和新的历史使命。
2006年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把自主创新从科技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大大增强城市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塑造自主创新的城市之魂。围绕创新型城市必须具备创新人才密集、创新企业密集、创新产业密集、创新知识产权密集的4个基本特征,深圳市将建立人才、企业、产业和知识产权的“四大高地”,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发展战略创新产业,保护知识产权。同时,要围绕创新型城市需要的支撑条件,建设科技研发、创新资本、科技合作、创新制度、创新文化“五大平台”,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完善创新资金链条,充分利用海内外创新资源,降低创新成本,培养强化创新意识。“四个高地、五个平台”的建设,将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形成创新人才荟萃、创新型企业众多、创新产业发达、创新成果丰富、创新设施完备、创业投资活跃、创新交流便捷、制度环境优良、创新文化浓厚的特色,为新一轮自主创新资源聚集提供优良环境。
4月21日,在全市进一步加快自主创新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大会上,有关部门先期整体推出了20项配套政策。这20项配套政策,共计340条,约4.6万千字,涉及鼓励创新、科技投入、政府采购、人才、教育、保护知识产权、标准化战略、司法保护等领域。20项配套政策,有以下的四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配套政策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的针对性。“一号文件”发布后,各部门以“抓落实、重创新、讲实效”作为制定配套政策的指导思想。“抓落实”,就是将一号文件提出的事项逐条、逐项、逐句分解,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保证了一号文件的全面落实。“重创新”,就是各部门把制定配套政策的重点,放在通过改革政府资源配置方式、优化流程等改革创新,实现政府资源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倾斜。“讲实效”,特别注重以企业和科研机构反映的问题作为政策点,专题研究,制定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真正惠及自主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人才的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第二个特点,配套政策体现了政府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是深圳自主创新的一大特色,得到中央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这次推出的20项配套政策中,各部门都为自主创新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绿色通道”,并通过改革政府资源配置方式、优化流程等具体措施,在创新机制、政府采购、财政资助、人才教育、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方面形成了协同一致的创新激励政策,进一步实现了政府资源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
第三个特点,配套政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应变性、差异性和有效性。这次制定配套政策不搞“宣言式”的政策,而是采取“自家的孩子自家抱”的方式,由各部门在充分领会一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能,根据自身的政策资源和资金资源在操作层面制定,政策的解释权、执行权都落实在部门。因此,所有340条配套政策措施一经发布,马上就可以得到兑现和落实,是真正“好看、好吃、好用”的政策。
第四个特点,配套政策具有较大的扩展性。我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政策体系,采取一个主体文件加多项配套政策即“1+n”的结构。“1”就是一号文件,“n”是各部门围绕一号文件制定的配套政策文件。随着政策研究的不断深化、不断完善、不断成熟,相关配套政策将会陆续出台,“n”不断增加,形成一个“政策链”。这种“1+n”的架构设计,为配套政策的扩展和调整留下了空间。有关部门将根据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出台新的配套政策,确保自主创新战略顺利实施。
深圳自主创新工作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环境、市场、企业家群体、产业链、创新文化和改革开放试验田等多方面的相对优势,作为经济特区,深圳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在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新形势下再“杀出一条血路”,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积累经验,为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四、政策建议
解决深圳自主创新存在的问题,有些政策需要得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主要是:
第一,增值税从“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目前,具体方案还没有实施,因此建议国家选择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改革试点行业,尽快实现增值税的转型。
第二,加快建设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近几年我们虽然做了许多努力和尝试,但仍未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因此,从国家层面上看,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创新金融品种,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一是要充分发挥现有银行金融系统的作用。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要的服务对象,扩大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参照国际惯例。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设立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积极试办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产品订单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以及开展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金融通相关的其他银行中间业务。二是加快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步伐。三是尽快在高新科技企业中进行股票期权的试点。
此外,经过多年的准备和探索,加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运作正常,我们认为开设二板市场的条件和时机已日趋成熟,希望有关部门有更加积极的态度和具体措施,推动二板市场的早日设立。
第三,国家和省的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心向自主创新活动旺盛的地区倾斜。国家级的科研机构和公共技术平台,目前都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城市。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科技资源配置格局。目前,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主战场在产业层面。国家应该适时调整科技资源配置的格局,在自主创新活动旺盛、科技投入产出效率高的城市和地区采用中央和地方共建的方式,兴建一批按新体制运行的大型科研平台,一方面推进这些地区的自主创新环境建设,另一方面也提升国家创新系统的投入产出效率和加快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同时,希望国家继续大力加强深圳大学建设的同时,也加强对深圳大学城建设的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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