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senlan

[500+] 珠江新城专题|1栋500+|1栋400+|6栋300+|网易:假如没有珠江新城(有珍贵早期规划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4 10: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4 10: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outhcn.com/nfdaily/f ... ontent_13538183.htm

十年接连拍卖冻结 珠江新城最大烂尾地陷连环官司

2010-07-07    南方都市报

  在地价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今天,位于珠江新城的最大烂尾地块却因十多年来深陷连环官司,接连被法院查封、拍卖、冻结至今。本周五上午,这块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的烂尾地块各方当事人又将在最高院对簿公堂,该地块市值数亿的土地使用权属纷争进入白热化。

  涉案地块珠江新城I5-5位于广州大桥东侧。面积13490平方米,原为广州市政府在将珠江新城收为国有进行开发建设时,为解决原寺右村村民的生计问题而出让给该村的开发用地。该地块因烂尾多年,一度成了驾校的训练场地。

  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地块上面绿树成荫,地面深翻出很多泥坑,貌似一个准备施工的工地。

  ■案情回放

  寺右与南亚合作开发泡汤

  1997年,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寺右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寺右村委会,以下简称“寺右经联社”)与广州市南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I5-5地块,由寺右经联社提供建设用地,南亚公司提供建设资金,所建房屋寺右经联社占36%,南亚公司占64%.1999年,广州市国土局将涉案地块出让给寺右公司和南亚公司合作开发。

  南亚公司随后向广州市国土局交付了210万多元的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余款4001万多元则至今未交。由于当初地块尚不具备开发条件,项目搁置。2002年,因南亚公司债务问题,致使广州中院查封并拍卖南亚公司名下的涉案地块土地使用权。

  南亚名下使用权卖给世家

  2004年12月13日,世家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家公司)以6350万元(平均每平方米约两千元)的价格竞拍取得原属于南亚公司的I5-5地块64%的使用权。

  拍卖后,涉案地块并没有如期进行开发,而是继续冻结。世家公司向省人大投诉称:“广东最牛律师”陈卓伦(后因涉嫌广东高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案被刑拘)要求世家公司把涉案土地按现状转让,并声称不接受条件就过不了户。世家公司拒绝后发现,陈卓伦当初的预言在他被刑拘后仍成为现实。

  高院判世家不能继受使用权

  2007年11月,寺右公司和寺右经联社就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属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广州中院的拍卖以及确认寺右公司是涉案地块全部土地使用权人等两项诉讼请求。

  广东高院驳回了撤销中院拍卖的诉讼请求。高院同时判决认为,依据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南亚公司只有在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依法申请进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南亚公司只缴纳了5%的土地出让金,尚不具备申请登记的前提条件,不可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南亚公司不享有土地使用权,世家公司根本无从从南亚公司继受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世家公司也不具备《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世家不服高院上诉至最高院

  通过法院公开拍卖竞得的土地使用权成了泡影。世家公司不服,向最高院提出上诉认为:涉案土地使用权在广州中院查封和拍卖前,已经在广州市国土局进行查证、核实,广州市国土局并没有对此提出异议;拍卖前,广州国土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为此出具的《批复》也认定,涉案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清晰,南亚公司和寺右公司为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拍卖;广州中院拍卖前向寺右公司和寺右经联社发函通知,上述两单位并不反对拍卖,只是强调要保障寺右公司36%的权益;世家公司通过广州中院的拍卖程序依法竞得涉案土地,是善意的,而且广州中院直至最高院都确认涉案地块的拍卖有效。因此请求撤销原判,确认涉案地块属于世家公司与寺右公司共有。

  寺右股东突联名要求撤诉

  在本周五最高院二审开庭前夕,作为本案原告的寺右公司后院起火,寺右公司部分股东联名上书,向最高院请求撤销寺右公司和寺右经联社的起诉,理由是这起官司未经任何相关程序且未经股东同意,是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为了私利擅自所为,而且相关政府部门曾下发文件查处此事。股东们在情况反映中还提出,寺右公司和寺右经联社发起这起官司,实际是受陈卓伦介绍的深圳一家公司怂恿所致,该公司在陈卓伦“出事”前就与寺右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寺右公司授权该公司处理与南亚公司的诉讼,有关诉讼费用全部由该公司承担,取回土地后交由该公司开发。

  股东们认为,不管涉案地块交由哪家公司开发,股东们的收益都变动不大,却因烂尾多年导致每年损失几千万的分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4 10: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块位于广州大桥东侧 。面积13490平方米。 南都记者杨恩泽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4 10: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珠江新城一块烂尾地争产风波持续十几年

羊城晚报 2010-7-8

  羊城晚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梁欣妍、王铮锴报道:寸土寸金的珠江新城,竟有一块面积达13490平方米的烂尾地,市值数亿元。十多年来,关于这块地的争端不断,故事冗长。至今,这地块尚处“冻结”状态。明天上午,此地争议的核心案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合作开发十几年

  至今仍是烂尾地

  烂尾地块名为珠江新城“I5-5”,它的西面紧挨广州大桥,南部与二沙岛隔江相望。这地块原为市政府在将珠江新城收为国有进行开发时,为解决原寺右村村民的生计问题而出让给该村的开发用地。昨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地块至今仍是一片小树林,只是地表被挖得有些凌乱。据附近的工作人员透露,这里在较长时间里一直是一间驾校的训练场。

  据了解,1997年,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寺右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下称“寺右联社”)与广州市南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南亚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这一地块。寺右联社提供建设用地,南亚公司提供建设资金,所建房屋前者占36%,后者占64%。

  1999年,广州市国土局将涉案地块出让给两者合作开发。

  一再拍卖起风云

  几度杀出程咬金

  此后不久,连江一公司将南亚公司告上法庭。连江公司称南亚公司与其协议开发该地块,由连江公司出资4000多万元,但出钱后此事却没了下文,故要求法院判决南亚公司归还4000多万元本金。2002年,广州中院经审理支持了连江公司的诉讼请求。因南亚公司无法还钱,法院随后查封并拍卖南亚公司名下的涉案地块土地使用权。

  拍卖过程一波三折———2004年9月,首次拍卖底价定为7051万元,结果流拍;同年12月,经广州中院同意,拍卖公司将底价下浮10%再次拍卖,世家国际有限公司(下称“世家公司”)以6350万元的价格取得该地块64%的使用权;其后,南亚公司以及南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法院在拍卖涉案土地中执行程序不合法为由,向广州中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撤销拍卖……

  广州中院随后委托广东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标的物重新进行评估,并于2006年4月作出民事裁定。法院认为拍卖成交价格与重新评估后的价格接近,执行过程中的瑕疵不足以影响案件的处理,因此裁定对该地块拍卖有效。

  地价升值争端起

  官司一场接一场

  2007年,楼市火爆,珠江新城土地大幅升值。当年7月,广州中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涉案地块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扣除未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001万多元,涉案地块的评估价值为4.07亿元。

  2007年11月,各方争执进入白热化。寺右联社与寺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寺右公司)就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属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本案中撤销拍卖。广东高院审理后裁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的问题通过执行程序解决,而不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此原告请求在本案中撤销涉案的执行拍卖不符合民事诉讼程序,予以驳回。

  去年12月,广东高院对土地归属作出判决:依据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南亚公司只有在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依法申请进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南亚公司只缴纳了5%的土地出让金,尚不具备申请登记的前提条件,不可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南亚公司不享有土地使用权,世家公司根本无从从南亚公司继受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世家公司也不具备《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寺右公司拥有该地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对此判决,世家公司不服,向最高院提出上诉。该公司请求最高院撤销原判,确认涉案地块属于世家公司与寺右公司共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4 10: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uandian.cn/m/show/171826

万科广州捡漏 涉足十九年烂尾地 首入珠江新城

观点地产网 2016-03-17

观点地产网 3月17日下午,一场名为“珠江新城I5-5项目签约仪式”悄然在广州举行,而让这场仪式格外出彩的地方在于,万科是这场签约的主角之一。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案标的是一宗位于广州CBD珠江新城的烂尾地,地块烂尾历史可以追溯到1997年,迄今已有19年之久。

该地块位于广州大桥东侧,珠江北岸,在珠江新城板块内来说都算是一个极为优越的地段,地块面积达到13490平方米。

据广州相关市场人士介绍,该地块若是进行公开招拍挂,预计楼面地价可以达到3-5万元/平方米,初步估算其市值已达数十亿元,这与十几年前国土局要求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相比,已经涨了数十倍。


因南亚公司债务被拍卖

追溯到过去,I5-5项目地块原为广州市政府在将珠江新城收为国有进行开发时,为解决原寺右村村民的生计问题而出让给该村的开发用地。

1997年,天河区猎德街寺右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与广州市南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定合作开发这一地块,其中,寺右联社提供建设用地,南亚公司提供建设资金,所建房屋前者占36%,后者占64%。

1999年,地块获国土局批准开发,合计土地出让金需缴纳4211万元。彼时,南亚公司向国土局交付了第一期土地出让金210万多元,余款4001万多元后一直未交齐。

由于当初地块尚不具备开发条件,项目一直被搁置。直到2002年,因南亚公司债务问题,该地块被法院查封并进行公开拍卖。但是此时,南亚公司并未缴齐土地出让金,未完全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

2004年9月,该地块首次拍卖定价7051万元,结果遭遇流拍;同年12月,底价下浮10%再次拍卖时,由世家国际有限公司以6350万元的价格取得南亚公司所持有的64%的使用权。

然而,该场纠纷并没有终止。拍卖后,I5-5项目地块并没有如期进行开发,而是继续被冻结。

南亚公司以及南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法院在拍卖涉案土地中执行程序不合法为由,向广州中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撤销拍卖。随后,广州中院于2006年4月作出民事裁定,称执行过程中的瑕疵不足以影响案件的处理,裁定对该地块拍卖有效。


寺右公司与世家国际博弈

本以为稳扎稳打的拿到项目的世家国际,其后又遭遇持有另外36%股权的寺右公司方的上诉风波。

2007年11月,寺右联社与寺右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本案中撤销拍卖。广东高院审理后予以驳回。

而当时,珠江新城发展迅速,土地大幅升值。2007年7月,该地块的评估价值已经达到4.07亿元,几乎为1999年时该土地价格的十倍。

2009年年12月,广东高院又对土地归属作出判决:依据2008年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南亚公司只有在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依法申请进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但是鉴于南亚公司只缴纳了5%的土地出让金,尚不具备申请登记的前提条件,不可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南亚公司不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世家国际就无从从南亚公司继受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世家国际也不具备《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广东高院判决寺右公司拥有该地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其后,通过法院公开拍卖竞得的土地使用权被判无效,世家国际表示不服此判决结果,续而向最高院提出上诉,请求最高院撤销原判,并确认涉案地块属于世家国际与寺右公司共有。

2010年7月,在最高院二审开庭前,寺右公司方面又遭遇后方股东的起诉。

寺右公司部分股东联名上书,向最高院请求撤销寺右公司和寺右经联社的起诉,理由是这起官司未经任何相关程序且未经股东同意,是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为了私利擅自所为,且相关政府部门曾下发文件查处此事。

寺右公司股东们认为,不管涉案地块交由哪家公司开发,股东们的收益都变动不大,却因烂尾多年导致每年损失几千万的分红。

后续,关于该项目的消息似乎就此中断。法院最终的判处结果未从得知,项目继续烂尾。直至今日,项目才突然传来与万科签署合作协议的最新消息。


万科广深烂尾楼捡漏记

观点地产新媒体得知万科签约该项目的消息是来源于业内流传出的一张照片,上面显示万科正在一个仪式上签约,而该仪式的背景板赫赫然写着“珠江新城I5-5签约仪式”几个大字。

后续观点地产新媒体致电广州万科求证,对方并未予以否认,并以不方便回答为由拒绝透露细节,称目前只是在协议阶段还没有确定,如果有确切消息会适时对外公布。

对于众房企来说,在珠江新城能有占据一席之地的机会似乎太难得,这对万科也不例外。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万科这并不是第一次收购烂尾项目。

2015年5月,万科通过股权收购方式收购深圳“最奢侈烂尾楼”正顺广场,斥资近30亿人民币收购其65%的股权。项目全身黄金色,俗称“大金牙”,是深圳的地标建筑之一,也是深南东路上停滞了17年的深圳最著名烂尾楼。

该项目由东、西两座39层高的塔楼组成。东塔楼用途为酒店+酒店式公寓,西塔楼为写字楼,并配有7层商业裙楼和4层地下停车场。

“大金牙”的烂尾历史也长达17年之久。

最早该项目名新世纪广场,由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于1993年开工,中间几开几停,直到1998年9月主体才封顶。2000年10月,因新世纪公司无力继续投入,整个项目全面停工,成为烂尾楼。

2013年美洲联冠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从该项目最早的投资人、债权人之一深天地手中,以总价人民币1.8亿元接手了新世纪广场房地产的权益,并更名为正顺广场。彼时,该项目被保守估价市值40亿。

2015年8月,万科将其收购之后正式更名为万科·深南道68号,将该项目将打造为V+公寓产品系。后续11月又传出该项目因手续不全,被勒令停工。

看起来,“大金牙”项目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顺利。

烂尾项目接手比起其他方式来说,存在着更多不确定因素和不利因素,但同时,其杰出的地段优势及本身价值也成为各家垂涎不已的“香饽饽”。

目前,万科珠江新城这宗烂尾地的合作细节、合作内容外界还不得而知,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期待这宗地在万科手中“咸鱼翻身”后的未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4 10: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珠江新城A4-3地块作为珠江新城的绝版商业用地,预计在第二季度推出。该地块位于华夏路与黄埔大道交界处,占地面积6580平,容积率14.38,附近有保利克洛维与富力盈通大厦,商业气息浓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4 10: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sy1991 于 2016-3-31 17:08 编辑


是洛克维隔壁那块地吧 目前还是做停车场用!
那块地估计只有150左右

倒是看到一个新闻 大唐集团要建立南方总部。有可能落户在天河区
就不知道在哪里了 原本是科学城
------------------------------------------------------
3月23日,大唐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王野平应邀出席2016年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全体大会。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动力源 增长极——国家中心城市与三大战略枢纽建设”,年会设立了18个专题分论坛,来自海内外投资及产业界的近1600名高端人士赴会。
年会期间,王野平分别会见了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
在会见徐少华时,王野平简要介绍了广东省政府与大唐集团“十二五”期间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完成情况,并介绍了大唐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思路及当前在广东省的项目生产运营和投资建设情况。王野平表示,大唐集团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坚决履行央企职责,以转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引领,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在广东省优质项目的开发。希望广东省政府继续关心和支持大唐在粤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佛山高明项目、阳西核电项目、南澳海上风电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实现双方共赢发展。
徐少华在交谈时介绍了广东省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及“十三五”期间能源规划发展思路,针对供给侧改革对发电市场的影响、西电东输电量与广东地区电量的配置、大用户直供与上网电价调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他表示,广东省政府欢迎大唐集团等有实力、技术强、重诚信的中央企业在粤投资建设,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唐在粤项目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希望大唐集团抓好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三五”战略合作协议》落实,为促进广东深化改革、持续保持经济高速发展贡献力量。
在会见任学锋时,王野平简要介绍了大唐集团“十三五”发展的思路以及当前在广东省的项目生产运营和投资建设情况,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广州市委市政府的合作,加大电力市场化改革和金融投资力度。
任学锋表示,广州市委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与大唐集团签订的《“十三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做好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等工作,希望通过双方强强联合,进一步拓宽合作发展空间,保持广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势头,实现双方“十三五”共赢发展目标。
期间,王野平还听取了集团公司南方公司有关筹备情况的汇报。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省能源局,广州市委、广州市天河区委、广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有关负责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唐广西分公司、桂冠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戴波,集团公司办公厅、规划发展部、计划营销部,大唐国际发电公司,大唐广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周代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3 10: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3 10: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9 10: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 23: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广穗 于 2016-5-6 19:48 编辑

珠江新城,自1992/1993起规划,2005/2006起才大规模整体建设(核心区),

2005/2006以来,一直是广州城市建设的最重点(没有之一),

也一直是广州高楼迷、建筑迷所关注的最重点(没有之一),

无论是从以前的摩天汉、摩天城市,还是到现在的高楼迷。



珠江新城虽然可说是已经大成,但仍是值得长久关注的焦点(之一),

现在和未来,也会一直是广州的最核心、最重要的区域板块(之一)。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 23: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广穗 于 2016-5-6 17:50 编辑

本贴作为珠江新城的综合性大专题贴,

继续长期、不断关注和更新相关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 23: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广穗 于 2016-5-6 18:47 编辑

珠江新城范围,大约6.4平方公里。

(不含海心沙0.17平方公里,若包括海心沙,则大约是6.6平方公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 23: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广穗 于 2016-5-6 19:46 编辑

珠江新城核心区(花城广场)长约1.6公里、宽约680米,面积约1平方公里。

几乎集中了珠江新城70-80%的精华,也是过去到现在的十几年来广州高楼迷、建筑迷最关注、最熟悉的区域(过半数乃至大多数的注意力及关注度都在此)。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 23: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广穗 于 2016-5-6 19:52 编辑

·旧资料·

早期的珠江新城规划图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4-9-26 07:46 , Processed in 0.078658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