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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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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湖大学 于 2020-6-28 12:54 编辑
三、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宜昌市传染病医院)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宜昌市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立项的请示》(宜卫文〔2020〕5号)及《关于申报ZY预算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宜昌市传染病医院)项目立项。现就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宜昌市传染病医院)项目
项目代码:2020-420584-84-01-009843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委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公共救治职能,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和改善医疗环境。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址
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23号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城东大道与港窑路交汇处)。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拆除原行政办公楼,原址新建一栋传染病综合楼,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规划设计20层(地上18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30700平方米,其中地上18层建筑面积26700平方米(1-3层为裙楼每层1900平方米,4-18层为标准层每层1400平方米),地下两层,共4000平方米。增加传染病病房140间、床位280张。2.拆除原有一般传染病住院楼,在原址新建一栋传染病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3.对原有特殊传染病住院楼、传染病门诊楼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1152平方米。4.购置1.5T核磁共振1台、16排CT1台及P3实验室配套设备。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94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新增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地方部门年度预算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七、项目代建管理核准意见
同意采取委托方式进行代建。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请接文后抓紧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招标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2020年6月10日,宜昌市发改委以宜发改审批〔2020〕100号批复宜昌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宜昌市传染病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420584-84-01-009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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