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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arleszheng 于 2011-7-24 13:22 编辑
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构建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专项规划》的通知,提出要重新塑造五四路尤其是五四北路的金融地标。
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50亿元以上
据了解,在福建三个中心城市(福州、厦门、泉州)的金融竞争力评估中,福州的金融发展总体得分最高。规划提出,福州市要在“十二五”期间,构建成为对接台湾,立足海西,辐射全国为目标定位的海峡两岸金融服务中心;金融业增加值争取翻一番,达到350亿元以上。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到2015年的6%以上,保持年均15%的增长率;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和贷款分别达到1.5万亿元和1.2万亿元以上;力争证券期货营业部总量达到130家以上,五年内新增营业部40家以上;力争“十二五”期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40家以上,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鼓励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我市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重新塑造五四路金融地标
规划提出,要研究chutai系列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进驻海峡金融商务区的优惠政策,将正在建设的海峡金融商务区周边次干道纳入到规划范围内。利用五四路金融核心商务区的现有优势,重新塑造五四路尤其是五四北路的金融地标。充分发挥现有五四路金融核心商务区与海峡金融商务区之间的优势互补,打造福州精品金融商务区,形成集聚效应。
利用现有的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平台,组建福州金融投资控股公司。实行企业法人管理,参股在榕境内外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及金融中介行业。
要促进福州与境外金融机构合作。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联络,争取更多有意向来大陆投资的境外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落户福州。重点考虑财政入股及加强与国有大型集团合作的方式,大力吸引台湾金融机构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营造总部经济;推动台湾金融机构与福州金融机构进行股权和业务合作,引导台资银行业机构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
加快建设对台离岸金融市场
规划提出,抓住福州保税港区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契机,积极协助引进有资质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人民币和新台币计价结算”试点,建立境外外汇资金的融通中心,率先给海峡两岸的贸易双方提供资金的开户、调拨、贸易融资、担保和抵押等便利;遵循稳健性、渐进性、有序性的原则,逐步放宽政策,推进对台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
研究成立信用互助及担保机构,率先尝试使用信用互助及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破产风险大、信用等级低等困难,信用互助及担保机构通过设立契约、条款限定、第三人监督等形式完成互助与担保。
适时设立福州市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的产权转让、产权抵押、股权交易等业务,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股权融资渠道。可由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面运作和平台支持,适时引入台湾的行业力量,形成全国有影响力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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