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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轶事] 直击太原房价:实际房价不得超出预售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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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4:09:14 | |阅读模式
购房者在购房时,可查看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房屋价目表》,如果实际价格高于预售备案价格,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据太原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有一栏内容为“参考均价”,这个价格是根据这栋楼所有商品房的价格计算出的均价。
根据楼层、朝向等房屋条件的不同,每套房的价格都会在一定范围内浮动。目前太原地区新开房源价格,均需到太原市房管局报批,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对每套房源价格进行备案——即所谓的“一房一价”。商品房价格经房管部门审核后,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是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否则购房者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将严格执行商品房一户一价制度,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以及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开发商欲抬高原有备案价格,必须再次进行申报审核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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