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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0 19: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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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花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9-18 14: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金岭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完成,现将有关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岭花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中维地产贵州有限公司拟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与金朱东路交界处建设金岭花园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4784m2,总建筑面积413100 m2(包括地上和地下)。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15667m2,行政办公建筑面积79880m2,酒店建筑面积50298m2,商业配套面积16195m2;地下建筑面积151060m2(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1200m2),总投资122052.45万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停车场汽车尾气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备运行噪声、交通噪声、商业活动噪声对项目区居民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措施,避免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送贵阳市比例坝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原有地势,减少挖填方量;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绿化。
2、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⑴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排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顺地势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30%经化粪池沉淀再经中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与道路浇洒;剩余70%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经小湾河截污沟至金阳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入市西河。
⑵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社区、商业餐饮油烟及酒店厨房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2m高空排放;室内车库排气口高于人的呼吸带,空地种植树、灌木和草本植物绿化。
⑶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道路一侧采用双层隔声玻璃,进出车辆禁止鸣笛。
⑷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送贵阳市比例坝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金岭花园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造成交通堵塞,施工运输车辆造成不安全,施工噪声影响工作和生活、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等);
⑵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噪声、废水、固废等);
⑶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可行性;
⑷ 项目建设对促进贵阳市经济发展和提高人居环境的作用;
⑸ 对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
⑹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中维地产贵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德刚 联系电话:0851-4838852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A 座四楼 邮编:550081
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治理研究中心,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兼传真):0851-4732571。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A 座四楼:550081
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治理研究中心,贵阳市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邮编:550025。
3、电子信箱
环评单位邮箱:yangaij8818@sina.com
八、保留时间:10天。
中维地产贵州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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