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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2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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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住建部对老旧城改造指导方向和意见: 老城不能再拆,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要摒弃急功近利和大拆大建,注重“绣花”功夫,突出地方特色和人居环境的改造。
我们都知道,旧城区往往都是一些老式建筑,即便这些老式建筑是普通的房屋,但有的也有着特殊的历史,也代表着一定时期的文化,或是拥有某个时期的历史背景,记忆城市形成的直接载体一般都是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标志性建筑。城市就像人一样,它也有记忆,因为它有完整的生命历史。
在做好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和标志性建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采取何种保护的形式。我们既不能采取毫无保护措施的简单保护,也不能盲目地乱加改造和修旧,让它从而失去原有的风貌。
所以,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不宜采取一种模式,特别是不应大量采用推倒重建、大拆大建和改头换面的方式,这种模式不利于旧城格局和风貌的保护,不利于标志性建筑的保护,也不利于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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