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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桥梁工程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09 阅读次数:1】【 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桥梁工程部分),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5]第18期、[2015]第24期的精神进行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为汾河太原城区段(祥云桥至晋祠迎宾路);建设内容包括:跨汾河景观人行桥、奥体广场汾河观景平台以及跨风峪沟人行桥等;本工程投资额约10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标投标网》、《太原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连耀俊
电 话:0351-2770500
招标代理: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写字楼1101室
联 系 人:王建红
联系电话:0351-7285300
备注:
1、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 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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