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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4 15: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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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等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就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力支持三峡大学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绩效为杠杆,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宜昌加快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促进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三峡大学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前150位;工程学、化学2个ESI学科进入前1%行列,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3个学科进入国内学科排名前10或者前20%,机械工程、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进入国内学科排名前20或者前30%;建设3-4个与宜昌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学科,建设与宜昌创新发展结合紧密的国家级实验室3个以上。到2030年,三峡大学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前100位,新增临床医学、材料科学2个ESI学科进入前1%行列,新增机械工程、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进入国内学科排名前10或者前20%,其他学科整体实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支持措施
(一)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1.按照《关于支持三峡大学加快发展的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市委专题办公会纪要〔2013〕7号)要求,将对三峡大学的财政基本投入增量纳入市财政预算,以2013年市财政拨款为基数按每年不低于5%的幅度逐年增加。对于省级财政支持三峡大学建设的专项经费,宜昌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配套落实。
2.通过科技专项、人才专项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生物医药、地质灾害、生态水利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协同创新实验室建设及高端人才引进。
3.协调三峡引导基金及子基金投资10亿元以上,支持三峡大学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学科建设。
4.加快三峡大学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巩固三峡大学区域性学术交流中心地位。
5.支持三峡大学与企事业单位加强横向交流,开展学院共建、学科共建、专业共建、课程共建。围绕宜昌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千亿产业,加大学科规划及专业调整力度,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提升三峡大学在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装备、环保、新材料、现代物流、教育、旅游、卫生等行业的服务能力。
6.加大对三峡大学特色学科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在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协调支持三峡大学申报国家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的力度,争取实施更多研究项目。
7.实施大学生“我选湖北·爱上宜昌”计划,支持三峡大学毕业生在宜实习、就业。支持三峡大学科技创新创业中心建设。
(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协同创新。
8.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将三峡大学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宜昌市整体发展战略,不断改善学校实验实训条件。支持三峡大学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建设,重点支持石墨新材料、水电科学、磁电子、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等特色研究院的建设。推进三峡大学与企业、政府合作共建实验室、研究机构等创新平台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示范基地。
9.支持新型智库建设。以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为依托,组建“三峡智库”、“宜昌发展研究院”等咨询机构,投入专项经费,重点开展有关宜昌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推进科学决策。
10.支持三峡大学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加大对三峡大学发明专利的奖励力度。支持三峡大学国家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基地、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宜昌)基地和鄂西专利检索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部门: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研究室 )
(四)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11.支持和鼓励三峡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将三峡大学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纳入宜昌市人才引进计划,纳入全市人才申报范围。引进的杰出人才可以优先入住宜昌市人才公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家属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享受宜昌市有关人才政策。支持三峡大学与宜昌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人才培养协议,鼓励通过挂职锻炼、实习见习等形式加强人才培养。
12.支持三峡大学高层次人才在宜创新创业。对三峡大学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创业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享受各项扶持政策;对三峡大学高层次人才在宜昌创办科技型企业,领衔创办科研机构的,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13.激励三峡大学教师队伍建设。适当增加三峡大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额,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支持三峡大学教职工按照人员身份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基础上,支持其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形成多层次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
(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五)优化发展环境。
14.支持三峡大学校园建设。将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原宜昌市卫生学校)的土地预留给三峡大学使用。通过城市规划管控校园用地及周边建设行为,优先保障三峡大学发展用地。积极支持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独立办学,在点军区科教城规划预留土地1000亩,支持科技学院建设新校区。
15.按照景观校园、宁静校园、平安校园的目标,对大学路进行管理、规划和建设,着力改善大学道路环境和交通秩序。
16.支持三峡大学附属医院建设。支持三峡大学仁和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提升学校医学学科办学实力和医疗服务能力。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西陵区政府、点军区政府)
四、组织领导
宜昌市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工作,负责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三峡大学加快建设与发展。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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