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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7 1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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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条件
(1)项目建筑高度106米以上临燕山街、面对省委机关的用房不得作为对外经营性用房和商品房使用。
(2)项目建设如对周边住户有日照影响,由芙蓉区**负责牵头,由土地竞得人按照芙蓉区**方案以经济补偿方式处理。
(3)竞得人需负责按《友谊商店东边地块旧城改造项目配建商品房选房方案》及《友谊商店东边地块旧城改造项目住宅总平图》规定的位置、户型、面积、层数、层高建设住宅并定向用于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认定的本项目和大同小学项目被征收人购买(具体名单由长沙城东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确认)。
(4)房屋交付使用后,需对定向购买房屋中的残疾人和低保户减免5年物业管理费并为残疾人购买的房屋提供参照廉租房装修标准的简易装修(以上优惠政策如果前期由长沙城东棚改公司已经给予一次性补偿的,则由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给长沙城东棚改公司);所建停车位如果定向购房户需要购买或租赁时需比其他住户优惠10%。
(5)该宗地住宅容量中约5.2万平米定向用于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认定的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人购买,购买(毛坯)价格按照该项目征收决定发布时点单元式住宅砖混一等三成新房屋评估价确定(不限楼层、户型并包含为住户代缴的所销售住宅房屋维修基金、相关税费)。
(6)竞得人需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与长沙城东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就回迁商品房签订《项目建设监管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协议》作为附件与挂牌公告一并对外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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