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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6: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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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L01020318地块(二十三冶)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申请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ZF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2单元03街坊内,规划范围一北临旧支147路、南临建设中路、东临旧支149路、西临公园路;规划范围二北临人民二路、南临人民路、东临旧支185路、西临公园路。
申请优化内容:
为减少民生项目亏损,保证改造项目顺利推进,平衡资金,集约利用,芦淞区人民ZF申请对L01020318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本次修改不涉及道路线型及竖向调整,主要对用地性质、边界和控制指标进行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及控制指标修改
依据已批蓝线修正L01020318地块界线,将原地块分为两个地块:明确L01020318地块为商住用地,容积率≤5.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8%、商业配比≥18%、商住综合楼建筑限高≤150米、住宅建筑限高≤80米、配建停车位≥ 1056个(按相应商业住宅比例参照技术管理规定核算);L01020318-1地块保留现状住宅用地。
(2)其他修改
同步修正L01020313(体育路中学)、L01020317地块界线;拟新增3班幼儿园,由周边开发地块L01020304一并考虑,综合配建6班。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地块修改后单元内人口增加约1427人,对单元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增加。目前芦淞区L0102单元内设置的中小学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养老设施等均可满足控规修改后单元人口增加的需求。
(2)建筑风格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注意沿江城市天际线的层次塑造。
(3)L01020318地块沿建设中路控制15米、公园路控制20米宽度作为开敞空间,特别是交叉口以广场形式进行控制。
(4)禁止地块沿建设中路另外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同时要求旧支149路路口按 “右进右出”控制。
(5)其它对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等无负面影响,地块修改不涉及总规强条。
(6)修改后,给排水设施需求、电力设施需求无变化,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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