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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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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投诉开元大道会展中心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报告
我局接到连线政府群众投诉开元大道会展中心工地夜间施工扰民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噪声所查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地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投诉的施工工地系“恒和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工程工地。该工程项目系我市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位于洛龙区南临开元大道,北邻为长兴华苑居民居住小区,东边为洛阳日报社,西边为地矿大厦。该项目由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业主、甲方)开发建设,由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其中,基坑开挖及土方清运由当地王圪垱村村民分包,支护工程由61489部队承担。该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施工现场处于基坑开挖和土方清运及支护工程施工阶段。
经调查和了解,举报人所反映的噪声污染系基础开挖、土方清运及支护施工过程中所产生。
二、噪声所调查情况
由于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8月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洛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公告》(经2010年8月6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0年8月10日起,在洛阳城市区限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规定,该项目工地正处于限制(禁止)区域内,所以进行基础开挖以及土方清运转为夜间进行。
此前接到投诉时,我局多次接到群众对该工地的投诉,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110联动中心转来该工地周围居民投诉后均于当晚到达现场进行过调查和制止,并将检查情况向投诉人进行解释和反馈。但经常是执法人员一离开现场,作业人员又返回工地继续施工作业。由于基坑开挖及土方清运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对居民夜间休息影响很大,所以周围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噪声所执法人员在夜间执法过程中,也多次对施工人员现场进行制止,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对执法人员意见也比较大。开发及施工单位工地现场负责人也反映,由于是市重点项目,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工期要求紧,白天又不能组织施工作业,只有夜间施工,对噪声扰民也深感无奈。
三、噪声所执法情况
噪声所执法人员在工地现场对开发及施工单位提出了如下要求:1、开发方——恒和置业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该项目环评中有关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承建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61489部队及土方承运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非因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并经批准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3、开发方——恒和置业有限公司尽快就相关情况向市“重点办”及市、区分包领导报告。
四、光污染问题
目前,光污染防治在我国现行政策中是一项空白,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尚没有关于光污染的比较明确及可操作的规定,同时国家也没有制定关于光污染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因而不能形成较完整的环境质量要求和防范措施。防治光污染,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制订必要的法律和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投诉人所投诉光污染主要由建筑工地施工引起,噪声所执法人员向施工单位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降低亮度或调整照射方向,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我局建议投诉人再次受到打扰时,可拨打110联动热线,由110联动热线责令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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