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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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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5 阅读次数:1】【 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太原市晋源区,环湖北路以南、蒙山大街以北、环湖西路以东,环湖东路以西。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用地面积310.69公顷。环湖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为2548554.16㎡、园路工程面积约为327000㎡、节点及广场硬景面积约为107178.34㎡、配套建筑及设施面积89081㎡;建设内容包括地形整理,植物种植、园路铺装、水景及景观小品、综合管网的铺设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为416610.74万元。
2.2标段划分:绿化工程施工分为四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一标段(东区):总面积1152930㎡,投资额约为58000万元。
二标段(北区):总面积414845㎡,投资额约为21000万元。
三标段(西北一区):总面积326200㎡,投资额约为16500万元。
四标段(西北二区):总面积357700㎡,投资额约为18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公园配套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壹级资质或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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