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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9 10: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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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奔跑的李梦龙 于 2015-5-29 10:55 编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晋阳湖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太原市晋源区,晋阳湖水域周边,环湖北路以南,蒙山大街以北,环湖西路以东,环湖东路以西。工程用地面积310.69公顷。绿化面积约为254.86公顷、园路面积约为16.2公顷、节点及广场面积约为10.72公顷、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89081㎡(地下停车场66125㎡;覆土服务建筑面积19956㎡,主要用于管理用房、服务用房、游览休憩用房等),独立厕所3000㎡。主要建设环湖景观工程、园路工程、节点及广场工程、配套建筑及设施、综合管网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417000万元。
3、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建筑设计:公园地上覆土建筑及配套、地下车库等建筑景观,总设计费约为:1500万元。
二标段:市政配套工程设计;其中含道路34.6公里(6米宽)、桥梁、给水、排水、供热二次网、道路照明、管线综合等。总设计费用约300万元。
3.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银行开户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日报》、《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晋阳湖南岸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51-80638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花苑9号
邮 编:030027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1-6626182
备 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函、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 系 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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