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4-8-19 09: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三亚阳光金融广场项目规划建筑高度调整的批前公示
三亚阳光金融广场项目位于市迎宾路与凤凰路交叉口,拟建1栋商业综合楼及对地下空间开发,根据控规要求,该项目用地建筑高度≤145米,现海南阳光颐和发展有限公司提出为满足商业综合楼建筑立面美观及完整性,在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对控规的建筑高度进行调整,建筑高度由≤145米调整为≤165米(室外地坪至屋顶最高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29日),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fo@sanyaup.gov.cn。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三亚市河东路152号,三亚市规划局建设规划科,邮政编码:572000。咨询电话:88271879,联系人:张宏。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亚规划局相关网页:http://www.sanyaup.gov.cn/zlcg_view.asp?id=14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