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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邯出告字[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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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年6月9日 共浏览409 次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邯出告字[2013]19号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新区纬九路以南、东兴大街以西、从台路以北
28101.5
商务用地
≤6.5
≤40%
≥20%
40
16150
8075
2
新区纬九路以南、东兴大街以东、从台路以北、规划路以西
29482.5
居住用地
≤2.5
≤15%
≥35%
70
10590
5295
3
新区纬九路以南、从台路以北
26612.1
居住用地
≤2.5
≤15%
≥35%
70
9560
4780
4
新区纬九路以南、从台路以北、廉颇大街(新区经二街)以西、规划路以东
32522.3
居住用地
≤2.5
≤15%
≥35%
70
11680
5840
5
新区纬十路以北、荀子大街(新区经一街)以东、从台路以南
25552.4
商务用地
≤6.5
≤35%
≥20%
40
14770
7385
6
新区纬十路以北、东兴大街以西、从台路以南
S1 17739.8
S1商业用地
S1≤4.5
≤40%
≥20%
40
17690
8845
S2 17485.6
S2商务用地
S2≤4.0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允许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买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买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8日17时之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9时至2013年7月11日17时(节假日除外)。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6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出让出让地价款中不含契税和耕地占用税。
4、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8个月内开工,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6、依据规划设计条件,2012-63号地块中须配建一所占地面积不小于12亩的幼儿园。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中心城区住宅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11】157号文精神,幼儿园用地以行政方式划拨给教育局,不在本次出让土地范围内。按照与市财政、市教育局沟通结果,幼儿园用地征收成本列入土地出让起始价。该幼儿园用地征收预估成本600万元,按照出让面积比例摊入周边5宗居住用地起始价中,即本次出让的2012-62、63、64号地块和计划出让的2012-67、68号地块。
7、地块的相关开发建设要求应当符合具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电话:0310-2031948 0310-3017293
联 系 人:李先生 贺女士
账 户:邯郸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邯郸分行营业部
帐 号:7247110183100000201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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