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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挂067号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土地使用权人及使用权类型(或地块权属来源及有关情况):
该宗地由四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面积16022.38平方米为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划拨地,长沙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划拨批准单》为(2012)政国土字第XDH63号,现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剩余33447.2平方米、24752.72平方米及26349.17平方米分别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政国土字第568号、(2011)政国土字第442号和(2009)政国土字第1431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批准转用征收,为国有统征地。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是本次挂牌交易的申请方,由本次挂牌交易的申请方承担交地责任。
(二)宗地范围:本次出让宗地东邻金茂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西邻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长沙梅溪湖实业有限公司,南、北均邻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三)宗地总面积为100571.47平方米(合150.857亩),出让面积100571.47平方米(合150.857亩)。
详见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号为20120621039-16的测绘成果。
(四)宗地现状: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自然平整且已完成拆迁安置补偿。
(五)规划用途:商业、住宅。
(六)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七)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测绘编号 项目编号 用地性质 有效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评估总价
(万元)
S1、S6、S7 F-03 CR(5:5) 53388.06 ≤5.6 ≤35% ≥35% 200米 64044.32
S2 F-05 CR(2:8) 22567.34 ≤2.0 ≤30% ≥40% 100米 10818.78
S3、S4、S5 F-47 CR(5:5) 24616.07 ≤5.0 ≤35% ≥35% 200米 26964.44
其他要求摘要:①竖向设计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②F-05地块规划设计方案须与梅溪湖环湖现状绿化景观进行对接,应确保环湖绿化带及人行交通的连续性;③应在F-03或F-47地块内至少建设一栋不低于150米的超高层建筑,并按梅溪湖城市设计要求形成丰富的建筑天际线,并在建筑组合的体量和形体关系上注意协调,住宅或公寓的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以确保梅溪湖的景观效果,④须满足轨道交通沿线两厢建设控制要求,地下空间设计宜考虑与轨道站点的衔接。
详见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建筑类)》(案卷编号20120218XDGH1)。
(八)宗地评估总价格:人民币壹拾亿壹仟捌佰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元整[¥101827.54万元](地价定义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八、本宗地挂牌交易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一)本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1.起始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亿零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40156.00万元]。包括①纯出让金;②统征地现划拨价格;③土地成本高于统征地现划拨价格等。
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交地价款外同时收取)、本次挂牌交易应缴纳的价外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
该起始价已报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另设底价。
2.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1400.00万元);
(二)本宗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人民币肆仟捌佰陆拾肆万捌仟伍佰肆拾伍元整[¥4864.8545万元],由竞得人在支付成交地价款时一并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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