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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1 14: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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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坦沙健康医疗组团地块规划优化方案。
用地及指标调整方面,落实白鹅潭商务区大坦沙健康医疗组团的发展要求,适度增加产业用地规模,将原控规1块ZF统筹安置房用地、1块村集体经济用地和1块融资住宅用地调整为3块ZF统筹商业商务用地。大坦沙全岛建筑总量由617.4万平方米提升到637.4万平方米(增加20万平方米ZF统筹商业商务建设量)
部分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方面,结合站点综合开发,提高坦尾地铁站北侧TOD综合体建筑高度,由建筑限高120~150米提升至160~300米;为塑造前低后高、错落有致的滨江界面,将部分滨江地块的建筑高度由现行控规限高100米调整为一线建筑控制60-100米,二线控制在140米以下。在具体地块办理单体规划报建前按规定完成充分的论证,由荔湾区ZF审核批准。
创新空间元素指标创新方面,结合全岛地质条件情况,同意地上停车空间(地上停车楼2~4层)不计容;同意超级活力轴、风雨连廊全天候向公众开放,并不计容和不计建筑密度。
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须保证已批更新改造方案总量不变,下一步结合更新改造实际需求,涉及到的地块功能、指标、配套等调整腾挪方案,在完成更新改造政策要求的审批程序后,由荔湾区ZF统筹调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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