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店镇单元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5 09:42 信息来源: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13 编辑:黄磊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对《无为市赫店镇单元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名称:赫店镇单元详细规划。
组织编制单位: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为市赫店镇人民政府、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规划范围:
依据《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赫店镇城镇开发边界,编制赫店镇单元详细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主要为赫店镇建成区以及位于宏林村东部地块,总面积约46.90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2、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以《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为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通过规划对地块合理控制,深化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科学指导下位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规划编制层面,按照国家控规编制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为地块开发和管理提供依据。
3、土地利用:
规划总面积约46.90公顷,均为城镇开发边界。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面积27.19公顷,占比57.9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6.41公顷,占比13.66%;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2.97公顷,占比6.33%;工业用地面积1.43公顷,占比3.05%;物流仓储用地面积0.44公顷,占比0.9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76公顷,占比12.28%;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14公顷,占比2.4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0.27公顷,占比0.58%;留白用地面积1.29公顷,占比2.75%。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5日。
公示载体: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无为市赫店镇人民政 府网站。
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①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无为市赫店镇人民政府,邮编238300,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0553-6605069。
②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请注明真实姓名、电话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