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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拟收储以下13个项目2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结合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和企业土地成本,经集体决策,现就地块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单位: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联系电话:0717-6775527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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