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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目标 序号 指 标 解 释 指标
类型
一、生态宜居(15) 1 区域开发强度(%) 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占市辖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2 组团规模(平方公里) 市辖区建成区内每一个组团的规模,有2个以上组团的应分别填报。组团指具有清晰边界、功能和服务设施完整、职住关系相对稳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块,组团规模不宜超过50平方公里。 导向指标
3 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市辖区建成区内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1.5万人的地段总占地面积。人口密度是指城市组团内各地段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人口数量。 底线指标
4 新建住宅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数量(栋) 当年市辖区建成区内新建住宅建筑中高度超过80米的住宅建筑栋数。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屋面面层到室外地坪的高度,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 底线指标
5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占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生态廊道长度的百分比。生态廊道是指在城市组团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底线指标
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当年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一年度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幅度。 底线指标
7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 市辖区建成区内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新建的建筑面积,占全部新建建筑总面积的百分比,应达到100%。 导向指标
8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 城市绿道1公里半径(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市辖区建成区居住用地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9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市辖区建成区内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米服务半径测算;2000—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按照300米服务半径测算。) 导向指标
10 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地段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环境噪声达标地段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1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百分比,不宜小于87%。 底线指标
12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市辖区建成区内纳入国家、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水环境质量的断面数量,占考核断面总数量的百分比。 底线指标
1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通过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的生活污染物量占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例,不宜小于70%。 导向指标
14 再生水利用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25%。 导向指标
15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城市生活垃圾中物质回收利用和能源转化利用的总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55%。 导向指标
二、健康舒适(9) 16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达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的居住社区数量,占居住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17 社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有便民超市、便利店、快递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社区数,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18 社区老年服务站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建有社区老年服务站的社区数,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19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2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分担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21 人均社区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人) 市辖区建成区内常住人口人均拥有的社区体育场地面积。 导向指标
22 社区低碳能源设施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配备充电站(桩)、换电站、分布式能源站等低碳能源设施的社区数量,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23 老旧小区改造达标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已改造老旧小区达标数量,占市辖区建成区已改造老旧小区总数的百分比。达标的老旧小区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符合当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改造小区。 导向指标
24 新建住宅建筑密度超过30%的比例(%) 市辖区建成区内新建住宅建筑密度超过30%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全部新开发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住宅建筑密度是指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与所在居住用地面积的比例。 底线指标
三、安全韧性(7) 25 城市内涝积水点密度(个/平方公里) 市辖区建成区内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上常年出现内涝积水点的数量。 导向指标
26 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 市辖区建成区内具有渗透能力的地表(含水域)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不宜小于45%。 底线指标
27 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人/万车) 市辖区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与市辖区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 导向指标
28 城市年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万人) 市辖区内每年因道路塌陷、内涝、管线泄漏爆炸、楼房垮塌、安全生产等死亡人数,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29 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人) 市辖区建成区内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与常住人口的比例,不宜小于1.5平方米/人。 底线指标
30 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4公里(公交15分钟可达)服务半径覆盖的建设用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31 城市标准消防站及小型普通消防站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标准消防站(7平方公里责任区/5分钟可达)及小型普通消防站(4平方公里责任区)覆盖的建设用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四、交通便捷(7) 32 建成区高峰期平均机动车速度(公里/小时) 市辖区建成区内高峰期各类道路上各类机动车的平均行驶速度。 导向指标
33 城市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市辖区建成区组团内城市道路长度与组团面积的比例,有2个以上组团的应分别填报。组团内每平方公里道路长度不宜小于8公里。 导向指标
34 城市常住人口平均单程通勤时间(分钟) 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单程通勤所花费的平均时间。 导向指标
35 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的人口比例(%) 市辖区内常住人口中通勤距离小于5公里的人口数量,占全部通勤人口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36 轨道站点周边覆盖通勤比例(%) 市辖区内轨道站点800米范围覆盖的轨道交通通勤量,占城市总通勤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37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采用轨道、公交、步行、骑行等方式的出行量,占城市总出行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60%。 导向指标
38 专用自行车道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市辖区建成区内具有物理隔离的专用自行车道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例,每平方公里不宜小于2公里。 导向指标
五、风貌特色(6) 39 当年获得国际国内各类建筑奖、文化奖的项目数量(个) 当年市辖区内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获得国际国内各类建筑奖、文化奖的项目数量(包括国内省级以上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奖项、国外知名建筑奖项以及文化奖项)。 导向指标
40 万人城市文化建筑面积(平方米/万人) 市辖区内文化建筑(包括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文化馆、科普馆等)总面积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41 城市历史风貌破坏负面事件数量(个) 当年市域内存在拆除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砍老树,破坏地形地貌、传统风貌和街道格局等负面事件的个数。 底线指标
42 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率(%) 市辖区内近5年开展保护修缮项目的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占历史文化街区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43 城市历史建筑空置率(%) 市辖区内历史建筑空置数量占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总数的百分比,不宜超过10%。 导向指标
44 城市国内外游客量(万人) 当年市辖区内主要节假日国内外游客量。 导向指标
六、整洁有序(6) 45 城市门前责任区制定履约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门前责任区制定履约数量,占门前责任区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46 城市街道立杆、空中线路规整性(%) 市辖区建成区内立杆、空中线路(电线电缆等)规整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47 城市街道车辆停放有序性(%) 市辖区建成区内车辆停放有序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48 城市重要管网监测监控覆盖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对城市重要管网进行动态监测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49 城市窨井盖完好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窨井盖完好的城市街道数量,占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50 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占比(%) 市辖区建成区内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数量,占建成区内住宅小区总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七、多元包容(5) 51 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 市辖区建成区内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无障碍设施设置率(包括缘石坡道设置率、盲道设置率、出入口盲道与道路盲道相衔接比例、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配置率、人行横道安全岛轮椅通道设置率、新建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无障碍设施建设率的平均值)。 导向指标
5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53 常住人口住房保障服务覆盖率(%) 市辖区内正在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数量,占应当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总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54 住房支出超过家庭收入50%的城市家庭占比(%) 市辖区内当年用于住房的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50%的城市家庭数量,占城市家庭总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55 居住在棚户区和城中村中的人口数量占比(%) 市辖区内居住在棚户区、城中村的人口数量,占市辖区常住人口总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八、创新活力(10) 56 城市小学生入学增长率(%) 市辖区内当年小学生入学人数,较基准年(2015年)城市小学生入学人数的增长率。 导向指标
57 城市人口年龄中位数(岁) 当年市辖区内城市常住人口年龄中位数。 导向指标
58 政府负债率(%) 地方政府年末债务余额,占城市年度GDP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59 城市新增商品住宅与新增人口住房需求比(%) 市辖区内新增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占新增人口住房总需求的百分比。新增人口住房总需求是指当年城市新增常住人口×人均最小住房面积。 导向指标
60 全社会R&D支出占GDP比重(%) 当年全市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61 万人新增中小微企业数量(个/万人) 当年市辖区内净增长中小微企业数量,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62 万人新增个体工商户数量(个/万人) 当年市辖区内净增长个体工商户数量,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63 万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万人) 当年市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64 万人上市公司数量(个/万人) 市辖区内上市公司数量,与市辖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导向指标
65 城市信贷结构优化比例(%) 全市当年城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基准年(2015年)城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百分比。 导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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