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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海蓉代表:
您在区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序开放餐饮服务行业外摆经营的建议》( 2022082号)已收悉。该建议经我局主办,区商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商业外摆作为商业经营项目的延伸,也作为加强城市商业氛围的助力剂,近年来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市容景观条线积极探索和拓展的内容。新冠**不期而来,对各地经济发展都产生较大影响,但随着**的有效控制,进入常态化防控,经济急需复苏,市城管局第一时间出台《关于统筹市容秩序管理助力复商复市的实施意见》文件,全面启动我市商业外摆和临时经营点的审核和设置,并在设置要求、设置流程方面予以了相当大程度的简化和便利,就是为了统筹处理城市环境治理与促进就业、激发市场活力与促进消费、维护市容秩序与复商复市的关系,营造经营有场所、买卖有场地、商家可增收、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氛围。
上城区城管局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商业规划、城市管理等特色要素,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商业外摆的试点和开设,在湖滨步行街、南宋御街、吴山通宝城、利星尚城1157、十字金街、杭州大厦501等综合体、特色街商业区开展商业外摆活动,涵盖餐饮休闲、服饰美妆、文创产品、影视动漫等类别,结合直播等新型电商模式,线上线下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分享经济成长。
2021年两区合并,新上城、新征程全面开启,营商环境氛围的逐渐复苏、**防控方式的不断完善,我局也在第一时间开启恢复对商业外摆的审核工作,**的反复,审核工作会有临时变动或暂停,情况一旦稳定,我局就全面开启审核工作,活跃消费市场。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认为:
一、放宽外摆经营限制方面
根据《关于统筹市容秩序管理助力复商复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合法经营户或者商业特色街区(步行街、特色街、特色小镇、综合体)管理部门,可依托门店利用户外场所从事与店内业态一致的经营活动,外摆业态以轻餐饮业(饮品、甜品)为主,其他餐饮业为辅,外摆区设置限于门面延伸区域,不得占用相邻商家、店家场所,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占用或妨碍无障碍、消防、市政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占用城市绿地,商业特色街区业态准入等条件可适度放宽,步行街区外摆区可占用内部道路设置,同时,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及卫生、排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做到规范统一、整洁有序。
二、合理有序开放外摆
为了更好地加强商业外摆系统的有序管理,2020年市城管局已经开设了单独的商业外摆申报审核系统,由申报单位向属地街道报送,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属地街道、区城管局、市城管局第一时间同步查阅、及时审批、定期复查,极大程度简化了商业外摆审核及管理的时间成本,为商户提供便利。数字赋能,利用商业外摆管理系统,实现多元场景应用,为申请人提供便利:一是商家可根据需求,把符合设置条件的外摆点位自动录入系统,实行网上审核备案;二是市民可通过APP查询全市商业外摆信息;三是管理部门可实时掌握外摆点位分布和经营现状,进行月度评价,实现“三色码”管理(90分以上为绿色,80分以上为黄色,80分以下为红色),有序开展商业外摆。
感谢您对我区营商环境营造和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市容景观科 金瑾君 联系电话:13819103563
联系人:市容景观科 方 磊 联系电话:1396717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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