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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综合] 武汉市发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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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23: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as1back 于 2021-11-27 00:36 编辑

       11月18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本年度第三批次住宅用地“两集中”出让公告,共计出让土地49宗,土地总面积约304.30公顷,建筑总规模约871.36万平方米,起始价总额约587.99亿元。本批次项目将于12月21日、22日分2天集中揭牌,按相应规则陆续安排成交。相较于前两批次供地,我市第三批集中供地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ZY调控精神。坚守住宅用地出让最高价制度,控制住宅用地溢价率不突破15%的上限。继续执行竞买资格准入机制,严格落实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等要求,全面贯彻ZY“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精神。

       二是优化竞买方式,促进企业公平参与。本批次项目将在地价“熔断”后灵活采取“竞一次性付款”、“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和“摇号”等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竞买环节更为精简:一方面响应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利于操作、更方便企业参与,为大中小各类房企提供了公平拿地的机会;另一方面,从土地源头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我市租赁住房市场的建设。

       三是深化房地联合,实施精准供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要求,深化房地联合机制,参照各区新建商品住房去化情况,有保有压,实施精准供地。对库存大、去化周期长的部分区域暂缓供地,维护不同区域住房市场的供需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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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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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挂牌项目揭牌日期安排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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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挂牌项目揭牌日期安排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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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挂牌项目揭牌日期安排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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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48号地块位于江岸区二七街道,北至二七人家小区,南至二七路,西至星海蓝天小区,东至规划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334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24146平方米,商业商务用地面积9188平方米(其中轨道控制线控制用地131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计容面积控制在7.9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4.8万平方米,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小于3.1万平方米。



      《承诺书》(竞买人须承诺竞得该地块后:(1)引入1家中国能源(集团)500强(以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2020年公布的名单为准)榜单中前50强企业其控股子公司总部入驻,并在江岸区注册独立法人机构;(2)引入1家从事新型绿色材料实验室或博士科研工作站入驻;(3)引入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入驻;(4)自持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整体或分割后对外销售;(5)商服部分与住宅部分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商服部分建设进度不低于住宅部分建设进度;(6)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江岸区商务局、江岸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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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51号地块位于武昌区宏祥路、团结南路和宏茂巷围合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3.9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17公顷,商务用地面积0.8公顷,以实测为准);地上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2.32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9.54万平方米以内,商务建筑面积控制在2.78万平方米以内);建筑高度整体控制在140米以内。



根据武昌区人民ZF意见(武昌政函[2021]179号):
       竞买人须承诺若竞得地块后:(1)引入一家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最新年度新闻出版产业报告中报刊出版传媒集团总体经济规模前5名的企业总部或分支法人机构入驻,着力打造以移动端融媒体文创产业基地为主的文化产业;(2)引进一家双一流高校的遥感方向产业研究院落地;(3)引入一家央企控股的养老适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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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52号地块位于青山区冶金大道以南,建设十路以东,一号明渠(青山港)以北,二号明渠(楠姆河)以西的区域,地上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2610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面积584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A地块地上规划用地面积37960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面积464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B地块地上规划用地面积34650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地下规划用地面积为72610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1.47万平方米以内(其中A地块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控制在4.84万平方米以内,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6.75万平方米以内;B地块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控制在3.7万平方米以内,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6.18万平方米以内)。



       根据青山区人民ZF意见(青政函[2021]188号):1.竞得人需在青山区注册开发公司,依法纳税;2.住宅部分与商业部分需同期竣工。上述事项由青山区人民ZF负责监督落实,并承担履约监管、涉讼维稳等法律或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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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54号地块





       经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地块后:(1)根据规划,自持该项目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商业街及不少于2.9万平方米的酒 店,自持部分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不得对外整体或分割销售。(2)商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同步建设,商业用地开业运营时间不晚于地铁19号线开通时间。上述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光谷服务业园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监督落实,并承担相应的履约监 管、涉讼维稳等法律及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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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61号地块



经江夏区人民ZF批准:

(1)竞得人在商业用地上引入1家报刊出版集团总体经济规模前10位的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入驻(以国家新闻出版署2021年发布的《新闻出版产业报告》名单为准),并引入1家省级宣传主管部门下属的全媒体平台入驻;

(2)竞得人自持13000平方米商业建筑,自持部分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销售;

(3)竞得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江夏区纸坊街签署《产业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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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23: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74号


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ZF)批准:
1.乙方自持酒店(以规划为准),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0年,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销售;

2.乙方须引进1家“全球酒店225”排行榜前20名的酒店品牌运营该酒店(以《HOTELS》杂志2020年公布的“全球酒店225”排行榜为准);

3.乙方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ZF)签署《产业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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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7 00: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s1back 于 2021-11-27 00:07 编辑

       P(2021)184号地块位于硚口区解放大道以南,古田路以北,古调路以西,古雅路以东地块,地上规划用地面积19548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含居住用地101939平方米,商业商务用地87619平方米,公园绿地592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地上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13.40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06万平方米,商务及公交枢纽站、变电站建筑面积54.15万平方米,复合消防站建筑面积0.1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52.09万平方米;临解放大道布局多栋商业商务塔楼,其余建筑高度结合方案确定并严格按该区域净空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硚口区人民ZF意见(硚政函[2021]67号):

1.乙方须承诺:

(1)须引入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21年《财富》杂志排名为准)或其控股子公司总部入驻并进行运营管理;

(2)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须引入不少于10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21年《财富》杂志排名为准)的下属二级独立子公司入驻,并在硚口区依法注册和纳税,企业类别须以高新技术、科技服务型企业为主;

(3)须自持商业商务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自持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5年内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销售;

(4)须无偿移交2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用房(含产权移交)给硚口区商务局使用;

(5)须按照市政道路建设相关标准,投资建设本项目总用地范围内东西向市政规划道路“田正街”(古雅路至古调路段)、南北向市政规划道路“古雅路”(解放大道至田正街段),经硚口区建设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硚口区城管局,市政道路建设须与区建设局对接明确投资预估值和建设工期;

(6)商服地块与住宅地块须同步建设,取得商服用地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住宅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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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7 00: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8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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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7 00: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P(2021)186号地块




根据青山区人民ZF意见(青政函[2021]183号):

1.项目建成后,由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回购31街坊项目全部地上可售物业(需无偿交给ZF相关部门的幼儿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面积除外),用于征收项目还建安置;回购商业用房(兼容底商)价格为30606元/平方米,住宅价格为20606元/平方米;上述回购物业应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交付使用,如未能按期交付,由此产生的超期过渡费用由竞得人据实承担;所建房屋应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达到B级以上住宅水平。

2.竞得人须在青山区注册公司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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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7 00: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s1back 于 2021-11-27 00:21 编辑

P(2021)18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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