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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博大道新城玺樾台项目在没有项目违反《贵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的情况下,违规通知业主收房。
且在贵阳市住建局对其违规行为下发《责令停止交付通知书》后,仍然拒绝执行,坚持违规交付。
业主要求停止交付,并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但房开表示,受疫情影响,可以延期竣工45天。拒绝赔偿。
可笑的是,云岩区住建局答复,项目早在6月2日就已经组织了竣工验收,并在6月7号取得了竣工备案。比合同上约定的早了十天,属于提前竣工。并且都通知业主收房了,在业主发现问题后,才说自己受疫情影响,要延期竣工。
另外,交付的实测面积、户型和合同上的面积户型不一样。还要求业主补差价。如果是属于施工误差,可以让我补。但你人为把空调机位的栏杆收窄,让阳台面积变大了,这还要我们补差价?让提供审批的图纸,也拿不出来。这算什么?
区、市住建去了,信访也去了,都拿他没办法。这公司是要上天啊。
请各位大神给出出招?项目提前竣工并备案后,可以再以受疫情影响拒绝违约赔偿吗?
合同上的建筑方案,可以和施工图不一致吗?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合同所载建筑尺寸和实际有十几厘米的差异,且形状不一致,可以要求业主补差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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