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规划建设要求 1、地块内须建设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7万㎡商业、办公及相关配套用房(其中商业及配套用房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商业类建筑集中布置于地块北侧前进路沿线。建筑制高点须布置在靠近江浦路一侧,建筑高度为130m左右,建筑底层设置裙房。商业及配套用房建筑全部自持,办公建筑可分层销售。 2、该地块住宅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应达到100%,住宅装修成本不低于1500元/㎡,由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计。 3、乙方(竞得人)须承担不少于2个班幼儿园规模的配套建设费用(以最终审批方案规模为准),并将相关建设费用交给甲方(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甲方完成配套建设。 4、按照控规及城市设计要求,地块南侧规划新建市政道路(江浦路一观划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15m,长度约255m。上述道路由乙方出资,按照市政道路标准进行图纸设计、工程建设,道路工程须在首期住宅竣工验收前通过验收并无偿移交甲方。 5、本地块须配置最低不小示800㎡的社区综合用房及不小于300㎡的养老设施用房,两者集中设置,出入口直接对外,权属归高新区所有,经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高新区相关部门,竟得人须配合办理相关权证并承担相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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