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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1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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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意见针对的是与既有沪宁城际高铁平行的苏锡常快线。
1、规划建设贯通省会及特大城市、近期双向客流密度2500万人次/年以上、中长途客流比重在70%以上的高铁主通道线路,可采用时速350公里标准。
2、规划建设串联规模较大的地级以上城市、近期双向客流密度2000万人次/年以上、路网功能较突出的高铁线路,可预留时速350公里条件。
3、规划建设近期双向客流密度1500万人次/年以上的高铁区域连接线,可采用时速250公里标准。
4、规划建设城际铁路线路,原则上采用时速200公里及以下标准。
严禁以新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名义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
科学研究界定铁路公益性运输范围并建立核算和补贴机制。建立健全铁路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地方项目出资能力、运营补亏能力等审核,合理控制债务负担较重、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地区的铁路建设。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意见要求,加强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强化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跟踪督导,适时组织阶段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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