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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6次专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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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12:13:28 | |阅读模式
日期:2020-11-30 09:16
会议纪要〔2020〕7号


  11月17日下午,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家胜主持召开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江城大道西侧垃圾转运站项目选址及点军区南站片区B-DJ1302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等5个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江城大道西侧垃圾转运站项目选址及点军区南站片区B-DJ1302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随着点军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片区居住人口越来越多。目前点军还没有生活垃圾转运站,为保障生活垃圾清运和城市环境卫生,急需补齐短板。2020年10月,市城管委拟申请在江城大道与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之间的防护绿地(B-DJ130208地块)中新建一处垃圾转运站,设计转运规模约120吨/日,用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约6亩)。2020年11月,市城管委来函申请对《宜昌市南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J130208地块进行控规调整。

  B-DJ130208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6294平方米(合54.4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调整后将B-DJ130208地块北侧靠近卷桥河六路的面积约0.40公顷的用地调整为环卫用地(U22),设置一处垃圾转运站,编号为B-DJ130209,容积率为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为不大于30%,绿地率为不小于20%,建筑限高为12米。

  (二)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近期规划建设方案》经2018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原则同意,2019年原市规划局批复规划建设方案。

  2020年3月,市发改委批准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建议书,明确改建住院部1号楼9450平方米、新建应急救治综合楼规模64309平方米。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新建的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位于医院院区近期规划建设范围内、临隆康路一侧,项目建设位置与批复的近期规划建设方案中医技综合楼位置基本一致。

  项目设计方案考虑近期暂时保留现有6层住院部2号楼,在基地东侧临隆康路布置1栋主体19层、裙楼7层、地下2层的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通过连廊与后勤楼(辅助楼)相连,基地中部新建2层管理用房和1层液氧站;远期基地中部规划3层地下机动车库。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周边设有环道,并与西部住院楼前的地面停车区相连通,隆康路增设一个机动车出入口。

  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设置二层地下室:地下二层为机动车停车库,地下一层为感染留观区和设备用房;1-6层以及7层局部为诊断治疗区,7层余部直至19层为住院区。

  项目提供了3个外观方案,建筑均为现代风格,外墙采用米黄色,色彩与现有门诊楼和1号住院楼一致;方案一和方案二强调竖向线条,方案三突出横向线条。

  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7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9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三)白沙路居住、商业、商务项目-碧桂园凤凰城D、E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宜昌碧桂园凤凰城项目由A、B、C、D、E、F共6个地块组成,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经2018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通过。规划条件对各分区分别确定指标,其中A、B、C、F地块已完成规划审批。本次建设单位拟根据地块整体开发及市场情况局部调整调整待建的D、E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经咨询论证,建筑间距及退让、日照满足要求。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情况:

  1.D区取消原方案23#楼,减少一栋建筑单体打通视线通廊,同时将原位于北侧22#住宅底层商业向南侧商业综合体集中设置,调整至23#、25#住宅底层设置商业(23#楼底商一层局部设置社区居家养老用房,25#楼底商一层局部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和消防控制室)。21#楼层数由15层调整为16层,户型改变,由一梯两户改为两梯四户;22#楼由22层调整为25层,户型不变;25#楼楼栋号改为23#楼,层数由16层调整为18层,户型改变,由一梯两户改为两梯四户;26#楼楼栋号调整为25#楼,层数31层不变,户型不变。局部调整地面停车位、绿地布置。

  2.E区将17#楼由两栋6层调整为一栋11层,减少一栋建筑单体, 打通视线通廊,18#楼由31层改为30层, 户型不变;19#楼保持15层层数不变, 户型改变;20#楼保持15层层数不变,户型不变。

  3.根据宜昌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碧桂园凤凰城项目享受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的函》以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编号:核字第 420503202000017号),C区3#楼核实总建筑面积为 4599.02 ㎡,5#楼核实的总建筑面积为9764.66 ㎡; 3#、5#楼可享受容积率奖励扶持政策的建筑面积为418.36 ㎡。

  (四)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运河名都4#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高新区东山园区港窑路,共分为四个地块,其中1#、2#、4#地块为居住用地,3#地块为商业用地。该项目方案经二〇一〇年第三次市规委会审议,同意四个地块整体开发的规划方案,并明确“由市国土部门将4#地块纳入开发计划单独挂牌,按照拆一建三比例确定建设容量(折合成容积率为5.47)。若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竞得该土地,则统一进行开发建设;若其他公司取得开发权,规划部门要协调审查方案,统筹建筑景观、风格特色和设施布局”。

  目前,1#、2#、3#地块已基本建成,其中1#地块中5#楼因局部占压4#地块,未开工建设。经核算,该项目1#、2#、3#地块建设总量扣除已竣工验收部分后,尚有约9236.76平方米建设容量未使用。

  建设单位(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取得了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现申请整合未使用的建设容量,调整4#地块的规划建筑方案。

  调整方案将原5#楼(未建设)向东平移,与原1#楼脱开独立成为1栋32层高层住宅,将原4#楼一分为二,分为2栋32层住宅,临港窑路设置1栋2层商业,整体设置2层地下室,并与已建成地下室连通使用。调整后4#楼总建筑面积约78931平方米,其中地上整合约计容面积60721平方米,地下约建筑面积18210平方米。建筑外观采用现代风格,外立面为分段式设计,上部颜色为深棕色真石漆,下部为浅黄色真石漆。已建成建筑外立面为浅黄色,底部裙房为深棕色。

  (五)音乐小镇一期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北至峡州大道,南临北海路,东接大连路,西至发展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947亩,按属地管理范围划分为高新区和西陵区,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用地为200亩,西陵区管理范围内用地为747亩。

  该项目概念规划方案经2019年9月5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二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原则同意该概念方案,并在此方案基础上启动控规调整和带方案土地出让,同时提出以下意见:

  1.原则同意将项目总体分三期(对应三期工程)进行土地出让。一期出让用地为乐器手工作坊区内8.22亩土地,按照工业用地性质和指标出让。二期用地为柏斯路、大连路和北海路合围的用地范围(不包括工业用地、公园和市政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412亩。三期用地为柏斯路、大连路和峡州大道合围的用地范围(不包括公园和市政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82亩。二期、三期土地收储后按法定程序供地。

  2.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用地后,必须尽快启动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要在本次规划委员会召开后的一年内动工、三年内完工,逾期未动工、完工,项目范围内其余土地另行安排;若一期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期、三期工程须在本次规划委员会召开后的六年内完工。

  3.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新建柏斯路、长江路两条市政道路;市住建局负责在峡州大道南侧新增辅道,疏解峡州大道和长江路交汇节点车流。

  4.后续深化方案设计,要考虑好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督办水体的自净化等问题。

  本次建设单位申请调整项目的一期方案。在原概念方案的基础上分为两个地块,分别为乐器制造工厂地块和乐器手工作坊地块。

  乐器制造工厂地块用地面积33261.42平方米(约50亩),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1栋地上建筑,主要功能包括乐器制造工厂、仓库和调律师学校等,其中乐器制造工厂主体为3层,仓库主体为3层,调律师学校主体为5层,总建筑面积48698平方米,容积率1.46,建筑密度35.18%,绿地率15%。方案建筑外观为现代风格。

  乐器手工作坊地块用地面积17201.8平方米(约25.8亩),拟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3栋2层商业、10栋3层工坊和1栋6层单身公寓,总建筑面积21813平方米,容积率0.826,建筑密度29.4%,绿地率20.47%。方案建筑外观整体为现代风格。

  二、会议研究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项目情况和初审意见的汇报,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江城大道西侧垃圾转运站项目选址及点军区南站片区B-DJ1302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及控规调整方案,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优化控规调整方案,项目临江城大道一侧应适当保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二是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批前公示无异议后报市ZF批准实施。三是充分考虑该项目的社会邻避效应,市城管委应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控规调整专家评审前提供评估报告,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社会稳定风险,由市城管部门会同辖区ZF负责解决。四是市城管委应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尽快组织完成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修编、报批等工作,在规划正式批复前暂缓其它环卫设施项目的实施。五是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完成报批后,市城管部门应在片区开发前,先行建设环卫设施。

  (二)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总平面布局和方案一建筑外观效果,同时按照“多院区办医”原则提出如下意见:一是方案采取适当压缩建筑面宽及进深,整体向西平移以扩大与南康组团的间距等方式,尽可能优化建筑退让、建筑间距和相邻关系,同时新建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18年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取消新建2层管理用房和1层液氧站,取消楼顶设字招牌。二是将占压规划二马路的3栋7-8层的住宅楼以及部分平房随本项目建设纳入征收范围并尽快完成拆迁,同时启动二马路延伸段道路建设。三是在拆迁工作完成前仅进行主体基础施工至正负零。四是考虑到医院范围目前可利用停车空间有限,要求一医院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拆除2号住院楼并整体建设地下三层停车库,以满足停车需求。

  (三)白沙路居住、商业、商务项目-碧桂园凤凰城D、E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碧桂园凤凰城D、E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同时C区享受装配式奖励扶持政策的建筑面积调整至E区实施。

  (四)宜昌万寿置业有限公司运河名都4#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及总平面布局,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建筑外观效果需与1#、2#、3#地块已建建筑保持一致。二是日照影响问题由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协调解决,建设单位积极配合。三是同意容积率合并计算、地下室及公共配套设施打通使用,要求公共配套设施布局应满足新旧小区两宗地统一管理服务需求。四是建设单位应书面向高新区管委会承诺整个项目实施集中统一管理。

  (五)音乐小镇一期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该项目概念规划方案已经2019年9月5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二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通过并形成明确会议意见,应严格执行并迅速开工建设。会议不同意再对该项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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