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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8 14: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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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为石公资交 〔2020〕119、120号。挂牌涉及主城区3宗土地,为〔2020〕112、113、114号地块,三宗地块总面积为122597.55平方米(约183.9亩),总起始价为149300万元,挂牌时间:2020年12月17日9时至2020年12月30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槐安东路163号)。
〔2020〕112号地块位于师范街两侧、民心河以东、新石北路以北,土地面积为9251.41平方米(约3.88亩),土地性质为住宅、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2.28、>1.0,商服用地容积率≤2.23、>1.0,出让年限为70年、40年(均自2009年9月5日起算),起始价为14200万元(1023.05万元/亩)。
〔2020〕113号地块位于高营大街以东、城垣路(规划路)以南、金明街(规划路)以西、城垣东路(规划路)以北。土地面积为72403.42平方米(含托幼用地2520.00平方米)(约108.6亩),用地性质为住宅、教育用地,容积率为≤2.5、>1.0,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起始价89300万元(822.21万元/亩)。按照2017年4月14日市ZF关于保障房配建政策的签批意见,商品住房用地须按照项目地上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并无偿交予ZF。
〔2020〕114号地块位于古城东路北、胜利大街东。土地面积为40942.72平方米(含托幼用地3780.00平方米)(约61.4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42、>1.0,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起始价45800万元(745.81万元/亩)。按照2017年4月14日市ZF关于保障房配建政策的签批意见,商品住房用地须按照项目地上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并无偿交予Z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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