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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它] 洛江小企业总部经济区成功出让三幅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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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1 19:04:13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QZCDW 于 2020-5-11 19:09 编辑

国建华中建设有限公司以1498.5万元、1250.1万元,分别竞得LJ2018-01-06号、LJ2018-01-07号两幅地块,楼面价分别约为826.39元/㎡、799.99元/㎡
泉州洲拓贸易有限公司,以1559.2万元竞得LJ2018-01-08号地块,楼面价为79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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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11 19:04:58 |
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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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11 19:07:05 |
(一)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

(二)洛江区LJ2018-01-06号等三宗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三)供地条件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万安街道办事处。

(四)竞得人取得洛江区LJ2018-01-06号等三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造成出让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加强批后监管工作,竞得人须将项目施工许可证和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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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1 19:39:07 |
不错不错,接下来等设计方案了
发表于 2020-5-12 16:14:36 |
市区就这么大点地方 还搞这么多总部区 也是呵呵
发表于 2020-5-12 21:12:05 |
其实是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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