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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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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共4项)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7.8%。(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二)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共268项)
(一)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2.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推进扶贫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3.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等社会帮扶活动。(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4.鼓励社会力量采购脱贫村产品和服务,推广“农超对接”,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5.注重帮扶边缘户,积极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6.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强力推进污染防治
7.继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机动车排放、建筑工地扬尘等治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8.推进“三湖三河”流域系统治理,加快消除劣Ⅴ类湖泊,推动全市河湖水质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9.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0.提高固废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1.积极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12.深入开展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非法校园贷等领域风险排查与分类处置。(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3.全力推进非法集资陈案、新发案件持续下降,全面出清P2P网贷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14.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二)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功能
——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15.大力培育引进总部机构,建设一批总部经济示范产业园,培育引进各类500强企业总部和“第二总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中心城区人民**,各开发区管委会)
16.积极举办国际性赛会节展活动,搭建商业、科技、文化等领域高层次交流合作平台,办好第二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推动大健康博览会交易平台建设,扩大国际影响力,举办全球供应商大会、国际性学术论坛等100场以上重点赛会节展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17.完善武汉国博中心功能配套。(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区人民**)
18.建设武汉空港国际商务会展新城。(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黄陂区人民**,市城投公司、武汉航发集团、湖北机场集团)
19.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大力推动要素市场建设,提升农村综合产权、航运、金融资产、城市矿产等交易所能级,重塑新时代“货到汉口活”。(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武汉新港管委会,武汉金融控股集团)
22.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争取国家级重大生产力项目在汉布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23.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4.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实施“双十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5.探索建立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江夏区人民**,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26.加快建设六大绿色发展示范先行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硚口、青山、蔡甸区人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
27.推进长江新城起步区建设。(牵头单位: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责任单位:江岸、黄陂区人民**)
28.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29.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0.争创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黄陂区人民**,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航发集团)
31.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2.争创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3.争创国家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黄陂区人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4.争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责任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履行好“主中心”责任
35.加快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促进武汉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36.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以三大国家级开发区为依托,探索联合招商、飞地经济、园区共建等机制,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都先进制造大走廊、临空经济大走廊,推动产业链向周边城市拓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37.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实施一批与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对接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38.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深化“一城一港一主体”整合。(牵头单位:武汉新港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武汉港航发展集团)
39.打造天河—鄂州航空客货双枢纽,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黄陂区人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航发集团、湖北机场集团)
40.推进《武汉铁路枢纽规划》项目落地,加快武汉对外高铁通道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41.拓展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合作领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2.认真做好援疆、对口支援与帮扶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3.认真做好援藏、对口支援与帮扶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民宗委)
(三)保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44.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建设库、达效库转化机制,统筹推进230个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力争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52%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体育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武汉新港、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地铁集团、武汉碧水集团、武汉航发集团、湖北机场集团)
45.用好地方**专项债券,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6.围绕产业升级,加快实施一批“芯屏端网”重大项目,推动光谷生物创新园二期、汉江湾科创总部基地、阿里巴巴武汉产业社区等265个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开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
47.加快建设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吉利路特斯、天马G6等1020个投资亿元以上续建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
48.围绕强功能、补短板,推动“路桥隧”交通项目、“洁绿美”生态项目、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民生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49.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项目清查,提高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效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50.保持招商引资力度,突出产业招商、市场化招商,力争实际到位资金86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推动消费稳定增长
51.实施“消费促进工程”,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52.打造“武汉购”品牌,完成江汉路步行街改造提升,推进汉正街、楚河汉街、光谷步行街等重点商圈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53.大力引进首店、品牌店、旗舰店,加快传统商贸业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54.推动武汉名优特产进商圈、进超市、进展会、进电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中心城区人民**)
55.大力发展新零售,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500家新型连锁便利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烟草专卖局)
56.繁荣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57.振兴武汉老字号,提升户部巷、吉庆街等特色街区品质,扩大武汉地方小吃知名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
58.激发潜在消费,出台促进消费政策,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59.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消费供给,争创综合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60.推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加快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新城区人民**)
61.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62.积极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大力培育外贸企业和品牌,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进出口总额增长8%。(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63.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汉口北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推动服务外包向高附加值业务转型升级,力争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4.拓展外资来源地,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2%。(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含开发区管委会〉)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65.加快建设中部金融中心,金融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66.积极对接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进一步做好科创板上市工作,力争新增上市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67.深入开展“万企千亿”行动,发挥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68.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大力推广投贷联动、科保贷等新业务,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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