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昌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的函》(宜昌恒泰函〔202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020-420503-50-01-04989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市目前大数据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产业形态单一、布局分散,缺乏大数据龙头企业和大数据专业人才,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宜昌“智慧城市”建设,带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址
宜昌市东山大道延伸段与花溪路交汇处(伍家岗区共谊村柏临河驿站)。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占地81.77亩,建筑面积22808平方米。该项目以原柏临河驿站为基础进行改造,引入三峡云计算中心、宜昌大数据中心、宜昌网络安全运维中心、政务数据开放开发创新基地,改建智慧海洋馆、智慧体验馆、户外体验中心、园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景观绿化,园区智能化及停车系统改造,设备采购与安装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9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ZF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请接文后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招标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