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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3 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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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起于S230交叉处(GK30+ 403.928),向南跨越G50沪渝高速后,继续向南在八都社区和震泽镇之间、桃源镇西侧布线,止于苏浙省界桃源镇广福村苏浙两省交界处(GK48+ 631.176)。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长度约18.227km,涉及吴江区的八都镇、桃源镇及震泽镇三个城镇,全线共设置4处互通(其中1处枢纽,3处出入型互通(其中,七都北互通为预留)),规划占地总面积143.936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43.2045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9.8179公顷。本项目是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与浙江联系的省际通道,苏嘉杭高速公路重要的分流道路,建成后将有效完善江苏省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成为苏浙城际快速出行通道;完善市域高速公路网,满足沿线地区出行需求;构建太湖高速公路环线,促进沿线旅游发展。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8号
联系人: 吴冠群 邮箱:792815569@qq.com
电话: 0512-69332303 159500089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8楼
联系人:齐工 邮箱:35876193@qq.com 电话:025-8569906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道路沿线或受影响的居民,或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欢迎您针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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