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0-1-9 15: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挂拍一幅工业用地
地块出让条件
1.拟建产业为信息技术产业,符合番禺区产业规划。
2.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开工,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并于2024年前投产(运营)。
3.竞买申请人须承诺,项目投产(运营)后年实现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自取得土地的第5年起年缴纳税收不低于14430万元。。
4.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后五年内引进信息技术企业30家以上,至少含1家属于信息技术行业且年税收4000万元以上、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
5.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将其总部注册地址迁入番禺区内并作为该企业在国内的总部,且在土地出让年期内总部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主营业务和统计关系不得迁出番禺区。
6.竞得人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应在番禺区范围内,相关手续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将其销售总部、结算中心职能一并迁入。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年期内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主营业务和统计关系不得迁出番禺区。
7.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签订《番禺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详见附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8.竞得人自取得土地的第5年起连续10年,由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每2年对项目效益进行一次核定,该项目的投产年期、达产年限、达产后年产值、节能指标、供后监管评价试点、评价要求和评价未达标的整改及处理措施以竞得人与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最终签订的《番禺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为准。
9.本出让地块不得实施“三旧”改造,不得擅自变更产业发展方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