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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综合] 精致街道进行时:《武汉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导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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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2: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则里的内容下一步能落实到地方标准的话,那真的效果可期



原文地址:http://gtghj.wuhan.gov.cn/pc-114-179617.html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发改委 市城建局市公安交管局关于加强武汉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的通知

2019-11-05 15:39
武自然资规发〔2019〕148号
各相关区(分)局,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图审查单位:
按照市委市**“精致武汉”的战略部署要求,为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构建以人为本、充满活力的城市街道空间,提升人民在城市快速发展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交管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武汉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利于该导则在我市城建交通工程中落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转变以车为主导的规划设计理念,按照人的活动需求,提升慢行交通活动空间,采取全要素规划设计、全空间建设,全力打造活力街道、共享街道、绿色街道以及品质街道。
2.适用范围。该通知适用于武汉市的城镇道路改造、新建工程,应作为城镇道路规划、设计、建设的依据。
3.街道分类。转变以机动车交通单一属性的道路分级标准,综合地域特色、用地功能、街道活动、自然景观等要素,将武汉市城镇道路划分为交通街道、生活街道、商业街道、景观街道以及历史风貌街道等五类。
4.设计要素。将街道空间划分为慢行空间、车行空间、交叉口空间、配套设施空间、绿化空间及活动空间等6大组成部分,并以此细分为40余种规划设计要素,包含控制性和指导性,控制性要素须在规划设计实施中传导和落实。


二、导则主要要素的标准和要求
1.人行道标准。人行道是行人通行的有效区域,应优先保障人行宽敞、舒适、连续的通行空间,严禁有电线杆、拉线、市政箱体等障碍物阻碍;人行道应与包括建筑前区在内的人行公共空间进行统筹规划设计,不应局限于道路红线范围;按照不同的道路功能提出有效步行通行区净宽标准,在路口、公交站点等处严禁压缩步行有效通行宽度。详见下表。
 
2.非机动车道标准。为保证骑行的连续性、舒适性和独立性,原则上非机动车道均应采取机非共面方式、双侧布局,推荐采取硬质隔离或绿化设施带方式;各类窨井盖、配套设施不宜布置在非机动车道上;道路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上的街道原则上均应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非机动车专用道路;按照不同的道路功能提出非机动车道有效通行净宽标准,在路口、公交站点等处严禁压缩非机动车道有效通行宽度。详见下表。
 
注:有效步行通行区净宽不包括树穴、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宽度,桥隧非机动车道宽度参考取值


3.无障碍设计标准。路口慢行道和机动车路面应“零”高差平顺衔接,缘石坡道设置长度应不低于慢行交通过街横道宽度;小区、单位等在城市道路上设置进出口必须采取全宽式坡道或抬升式坡道,且慢行道铺砌材料宜统一,保证慢行交通空间平面连续、平顺。


4.慢行过街标准。行人过街间距宜为250-400米,采取平面或立体方式,立体过街应满足非机动通行要求,鼓励与地铁车站共建全天通行的过街通道;当人行横道长度超过16米或双向机动车四车道及以上,应设置二次过街安全岛;在步行优先区宜采取抬升式人行横道,保证行人过街的安全和连续;道路最低点和雨水收集口宜避开设置在人行横道划线范围内。
非机动车应与行人过街设施相结合,宜采用醒目的铺装或喷绘加以引导,规范非机动车过街的通行区域;非机动车平面过街通道应与行人过街横道分开设置,并保证路口处连续性。


5.公交站点布局。注重与慢行空间、路边停车带、交叉口、单位进出口等要素的协调,公交设站处应确保慢行交通连续性,严禁压缩慢行交通空间,局部可考虑道路红线拓宽;公交站点应结合客流需求灵活布置和增设,宜采用港湾式、路侧式等布局模式;公交车道停靠处车道宽度不低于2.75米,站台有效净宽不低于1.5米,线路停靠客流大的公交中途站宜分组设置或采取深港湾站;双向6车道或单向公交客运量大于6000人/高峰小时的道路应考虑设置公交专用道。


6.地铁出入口布局。鼓励地铁出入口采取分散布局方式、与周边建筑结合布局;地铁出入口、配套设施宜布置在道路红线以外,严禁占用慢行通行空间;结合排水条件,合理制定出入口处地坪标高,并做好无障碍设计;合理配套自行车停放区、出租车(网约车)停靠点、公交车站等设施,距离出入口应在10-100米范围;地铁车站应与周边公交枢纽及站点、大型商业体、公益设施等无缝对接,控制间距100米以内,鼓励设置地下连通道。


7.机动车道标准。为提升街道安全性和增加慢行空间,体现绿色交通出行,结合武汉市实践和相关理论研究,压缩武汉市机动车道宽度标准,以《武汉市城市道路车道宽度技术规定》为基础,提出武汉市新建、改扩建道路车道宽度标准。详见下表。
注:改造街道或条件困难的道路,单车道宽度经研究可在此基础进一步压缩。


8.交通分隔带标准。保证行车安全性和提升城市景观,当道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或6车道以上,应设置ZY绿化分隔带,其余条件下ZY分隔带应采取黄线或简易绿化分隔,机、非分车带应采取绿化或物理隔离方式;绿化分隔带宽度应不低于1.5米,困难条件下,宜不低于1.0米或采取简易绿化隔离方式;宽度在3.0米以上的绿化交通分隔带,宜采取“下凹式”海绵设计。


9.小转弯半径标准。在满足行车安全、街道功能的前提下,应适当减小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缩短行人过街距离,降低机动车右转车速,提高过街便利性和安全性,对于路口交通用地应严格控制,适度扩大路口道路红线宽度。详见下表。



10.箱柜集并。街道新改建工程中,应对各类通信、交通、市政箱体进行梳理和有序整合,采取多箱集中和多箱归并;箱柜集并宜避开路口10米以外,间距不宜小于500米,新设箱柜集并的位置与原箱体之间距离宜控制在300米以内;鼓励箱柜应优先设置在道路红线外、道路路侧绿化带内或采取地埋方式;各类箱柜尺寸和要求应参考《武汉市市政道路箱柜设施设置技术导则》。


11.多杆合一。街道新改建工程中,应进行多杆合一,将街区界面上的各类交通设施杆件、市政设施杆件以及信息服务牌等进行分类整合;原则上街区界面只保留路灯杆、交通杆以及信息牌,其他标识牌一律与“两杆一牌”整合;单个撑杆上标牌或承载设施不宜超过4个,合杆立柱应设在设施带或绿化带中,严禁影响交叉口慢行过街通行和车行视线。新改建街道禁止架空的通信、电力及其他市政管线,应实施沿途架空线入地。各类杆件尺寸和要求应参考《武汉市城市道路杆件和标识整合技术导则》。


12.建筑前区。应统筹道路红线内外人行道及建筑前区空间,进行一体化设计。在保障人行道的安全连续和有效通行宽度前提下,依据街道类型、建设条件明确建筑前区空间的规模与形式;沿街建筑首层为商业、办公、公共服务等公共功能时,宜开放建筑前区空间,形成开放、连续的室内外活动空间;严格限制利用建筑前区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如确需设置,应征得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建筑前区功能设置及最小宽度取值详见下表。
沿街建筑业态形式
建筑前区可设置功能
最小宽度值(米)
商业
展示橱窗、贩卖窗口
0.5~1.0
活动、展示、餐饮、绿化
2.0~5.0
办公
绿化、休憩、餐饮
1.0~3.0
公共服务
活动、休憩、绿化
1.0~3.0
沿街围栏围墙应通透、美观,不宜设置连续的高于人眼视高的实体围墙,如果是实墙,要对实墙外立面进行装饰或垂直绿化处理;街道建筑界面应具有良好的设计品质,建筑的高度、材质、色彩、风格等应与周边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形成鲜明的街道特色。


13.绿化景观。街道绿化景观应以提升街道整体环境品质为目标,因地制宜开展设计;街道绿化应落实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推广生态树池、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行道树树池应加盖树池篦子,并与人行道铺装保持平整。


14.附属设施。应以整洁美观、集约有序、方便使用为原则,其设置不得妨碍行车视线,不得影响慢行交通正常通行;占地较小的附属设施(杆件、垃圾箱、座椅等)应结合行道树设施带设置;占地较大的附属设施(箱柜、报刊亭、公共厕所等)应结合绿化景观带、沿街建筑底层或街头绿地等设置;道路红线外的附属设施和景观艺术小品应进行专项设计;设施带宽度应满足不同街道设施设置净宽要求,详见下表。
设置附属设施
设施带最小净宽(米)
各类杆件、垃圾箱、指示牌、邮箱、报刊栏等
0.5
座椅、电话亭等
1.0
各类箱柜、设备箱、检修井等
1.5
报刊亭、移动公共厕所等
2.0


15.交通管控设计。路内禁止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断面施划停车泊位;应尽量避免在医院、商圈、学校及大型社区等人流量密集区域和重要的交通干路上新增停车场进出口;路口150米范围内展宽以交通工程需求为主,园林工程需求为辅;将高清度地理信息采集工作纳入道路交通设计范畴内。
其它要素标准和要求详见《武汉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导则》。


三、部门职责要求
1.出台地方技术标准。以本《通知》和《导则》成果为基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出台《武汉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标准》地方标准。

2.建立审查监管机制。建设业主在组织相关规划设计单位开展道路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设计等要落实本《通知》和《导则》的要求,并作为专章规划设计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道路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中应严格落实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要求,明确街道所涉及的刚性和弹性要素的管控要求,并作为强制性、约束性条件传导到下位工程设计、实施中。

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含图审办)在道路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应传导道路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街道街道全要素管控要求,在设计审查中予以落实;将街道全要素刚性管控的落实情况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内容。
市公安交管局在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各类交通设施设计审查中,应严格落实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3.建立实施督导机制。市城乡建设局、建设业主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投入更多的资金、人力、时间,确保施工中落实街道全要素设计要求,并重点对体现工程精细化、人性化等设施进行督导,确保按施工设计图纸落实到位,如未到位,应采取勒令整改等管理措施。市城乡建设局建立规划设计工坊制度,在城市重要的街道改造中,建立规划师全程参与工程规划、设计、实施全流程的制度,确保全要素刚性要素的有效传导和落实。建设业主单位应积极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全要素标准学习和交流会。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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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3: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标准来就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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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3: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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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3: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加强城市色彩的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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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3: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还需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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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3: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vuco 于 2019-11-13 14:06 编辑

好!!!!!!!精致武汉,标准先行!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刚刚一搜索,别的城市也在着手做

好事,互学互鉴,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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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3: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提升城市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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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3: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慢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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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执行,必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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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下面有个PDF附件,列出了详细的规划设计指导。
ZF很用心,但经过这么多市政工程的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异,说实话,我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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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越来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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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真心希望能够落实到位,武汉别的啥都不缺,就缺精心雕琢的细节,偏偏细节最吸引人,最能博得好感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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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造活力街道、共享街道、绿色街道以及品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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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里面的ppt,理念很先进,很人性化,也非常注意细节!这些才是一个发达城市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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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4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出来了关键还要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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