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网挂[2019]土拍7号公告!相城高铁新城挂出大宗商服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经苏州市人民**批准,由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5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出让总价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竞买人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四、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出让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幢2001室(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意向竞买人取得CA证书后至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服务窗口(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8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8633263)注册,注册后方可凭CA证书参与报名。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3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出让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5室索取资料。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11月13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出让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在网上出让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3.自由报价:网上出让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9:00。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出让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限时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11月15日10:00 苏地2019-WG-46号地块 11月15日11:00 苏地2019-WG-55号地块 11月15日13:30 苏地2019-WG-53号地块 11月15日10:30 苏地2019-WG-51号地块 11月15日13:00 苏地2019-WG-5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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