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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北区规划186路以南、规划支路以北、规划207路以西、B-02-22-02-04号地块以东
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总部经济(重点产业)
占地面积:6655.39 容积率不大于4.0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26621平方米,商业建筑占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30%,其中公寓类建筑层数不允许超过5层;地下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为准。
2.松北区规划186路以南、规划支路以北、规划207路以西、B-02-22-02-03号地块以东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总部经济(重点产业)
占地面积21868.79 容积率不大于3.1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67793平方米,商业建筑占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35%;其中公寓类建筑层数不允许超过5层;地下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为准。
3.松北区B-02-22-02地块以南、规划185路以北、B-02-23-01地块以西、智谷四街以东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总部经济(重点产业)
占地面积16669.84 容积率不大于3.0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9平方米,商业建筑占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40%,其中公寓类建筑层数不允许超过5层;地下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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