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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二〇一九年第二次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显示(2019-09-19 )
(二)大连路与北海路交汇处宜昌音乐小镇项目概念方案
项目位于大连路与北海路交汇处北侧,规划用地范围北至峡州大道,南到北海路,东邻大连路,西至发展大道,用地面积约944亩(其中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用地约为198亩,西陵区管理范围内用地约为746亩)。按照《北海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大部分规划为工业用地,少量规划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山体绿地等。根据项目规划业态要求,需对控规用地性质和指标进行一定调整。
规划方案用地面积约944亩,其中山体保护和公共绿地192亩,道路用地57亩,项目建设用地约695亩。项目主要功能分八区:一是音乐演艺区,用地面积17377平方米(约26亩);二是乐器手工作坊区,用地面积51128平方米(约76亩);三是商业区,用地面积230491平方米(约346亩);四是音乐康养区,用地面积21928平方米(约33亩);五是音乐创意和数字音乐研发中心,用地面积21095平方米(约32亩);六是音乐人酒店区,用地面积19702平方米(约29亩);七是音乐培训和音乐小镇服务中心,用地面积12260平方米(约18亩);八是住宅区,用地面积73013平方米(约109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9.6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64.79万平方米,地下24.87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1.4。规划方案将项目建设分为三期工程,在概念方案通过后,首先建设一期工程“乐器手工作坊区”。二期工程为音乐体验商业步行街,包括柏斯路、长江路、大连路和北海路合围的用地范围,功能含音乐茶吧、酒吧街、音乐餐饮街、乐器展示商业街、音乐互动平台街。三期工程为规划范围内剩余用地,包括音乐厅、演艺剧场、音乐人酒店,音乐文化创意区、音乐康养公寓区和住宅区。二、三期工程需在控规调整完成,通过土地出让取得项目用地后开始建设。
会议研究意见
原则同意宜昌音乐小镇概念方案,在此方案基础上启动控规调整和带方案土地出让。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1.原则同意将项目总体分三期(对应三期工程)进行土地出让。一期出让用地为乐器手工作坊区内8.22亩土地,按照工业用地性质和指标出让。二期用地为柏斯路、大连路和北海路合围的用地范围(不包括工业用地、公园和市政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412亩。三期用地为柏斯路、大连路和峡州大道合围的用地范围(不包括公园和市政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82亩。二期、三期土地收储后按法定程序供地。
2.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用地后,必须尽快启动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要在本次规划委员会召开后的一年内动工、三年内完工,逾期未动工、完工,项目范围内其余土地另行安排;若一期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期、三期工程须在本次规划委员会召开后的六年内完工。
3.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新建柏斯路、长江路两条市政道路;市住建局负责在峡州大道南侧新增辅道,疏解峡州大道和长江路交汇节点车流。
4.后续深化方案设计,要考虑好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水体的自净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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