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9-7-23 12:24:36
|
|阅读模式
关于同意南部商务区月光经济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函悉。经研究,同意南部商务区月光经济综合体(统一项目代码2019-330212-78-01-025084-000)项目建议书。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1)建筑部分:主要包括鄞州区**主楼、鄞州区**副楼(西、东)、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以及南部商务区58栋建筑的亮化工程;2)景观部分:惠风东路、北广场轴线、鄞州公园、水街部分的亮化工程;3)广告屏及其他相关设施的建设(约)。
项目涵盖南部商务区建筑群、水街、鄞州公园、区**主副楼及其周边景观、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的夜景亮化,以及相关多媒体广告屏的建设等内容。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595万元,其中工程费22804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四、请按有关法规、规章开展招标工作。
接文后希抓紧办妥相关手续,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此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0日
附件
|
|